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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

【司法为民】“家门口”就能立案?为了让群众少跑路,石泉法院再推便民举措!

2018/10/16 9:58:25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王哲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陕西讯(徐庆涛 王哲):为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司法惠民、便民、利民”宗旨,在开通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的便民措施基础上,继续开拓创新。10月11日,石泉法院继在喜河镇后,又在中池镇、迎丰镇设立立案代办点、巡回审判点,搭建便民平台,方便当事人诉讼。


立案代办点以当地政府便民服务大厅为依托,设立立案代办窗口,指导或帮助当地老百姓通过网上立案平台就近办理立案手续,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网上立案平台还具有案件信息查询、网上缴费等服务功能,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打通了便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立案代办点设立,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立即指派专人负责代办立案工作,并现场观看了网上立案演示,受到了当地干部和群众一致好评 。


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就地解决纠纷,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在没有设立法庭的地方设立巡回审判点,巡回审理赡养、土地流转、交通事故等典型案件。起到方便群众诉讼和宣传法律的双重效果。

石泉法院除积极宣传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外,并不断创新便民举措,推出了微信立案、设立立案代办点、巡回审判点、网上缴费一系列便民新措施,进一步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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