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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检察

陈永森等72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被深检审查起诉

2018/10/23 11:58:23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今天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告:陈永森等7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犯罪嫌疑人陈永森、文润德、潘洪、马国驹、陈庆忠、陈志锋、文广坚、刘文东、陈润球、陈鉴方、黄显耀、李木生、霍卫光、王勇师、宋建合、钟显荣、刘天恒、唐庆法、张飞、付亮亮、姚战胜、杨旭冰、杨汉彬、吴盖平、肖志斌、韩红岭、王长海、靳疆疆、黄祥水、廖己生、欧阳运龙、陈运修、唐焕、陈国乃、李明、曾明飞、刘辉、刘满发、吴济铜、周斌斌、陈凯、廖星亮、陈杰、向太平、曾海兵、李泽辉、曾良平、朱升东、张文喜、张九生、罗光认、李亚冰、李上池、郭小东、李伟华、周梁、潘彬、蔡玉堂、葛少广、莫志强、王志强、梁国、梁赛妙、梁汉陆、郑文枪、余思忠、蔡德平、黄浪斌、郭柏坚、林伟洪、文汉昌、徐涛等七十二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寻衅滋事罪、诬告陷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开设赌场罪、串通投标罪、骗取贷款罪一案,已由深圳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

本案涉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市检察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及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内容详见《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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