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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深山黑山猪 “寨佬”调解执行案 ——第二十五期“决胜执行难”广西执行风暴

2018/10/25 17:56:55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10月25日上午,全媒体直播活动在柳州举行。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广西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的全国法院第二十五期“决胜执行难—广西执行风暴”全媒体直播活动,从上午9点至11点,对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鹿寨县人民法院和柳江区人民法院的三起执行案件现场进行不间断直播。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等60家新闻媒体参与报道,1200万网友在线观看。


上午9点整,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柳州执行指挥中心指挥长文秋德在柳州执行指挥中心作动员部署并宣布柳州市集中执行行动全媒体直播活动开始。

查封深山黑山猪 “寨佬”参与和解化纠纷


清晨,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队伍与被执行人朱某从融水县三防镇出发,于上午10点10分赶到申请执行人融水某小额信贷公司代表陈老板约定的调解地点。


被执行人朱某向该小额信贷公司借款本金含利息共计141000元。经融水县法院判决生效后,朱某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经网络查控,朱某名下的一辆小轿车已抵押给案外人且下落不明,而裁定冻结的养老金及公积金账户金额远远不够偿还本案执行标的。


在一筹莫展的情况下,融水县法院通过发布悬赏公告。接到群众举报,锁定了朱某在融水县三防镇一深山山头开设的黑山猪养殖场。10月23日,历经近5个小时的路程,融水县法院执行队伍深入三防镇山头里的养殖场。

“这里的黑山猪基本采用仿野猪养殖,不容易被制服!”受邀前来协助查封工作的融水县畜牧局李永安师傅向记者介绍。在畜牧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历时2个小时的作业,执行法官和法警查封了80头价值约10万多元的黑山猪,并将黑山猪全部打耳环、挂标牌。

“我也不是故意拖延,黑山猪还没出栏,查封后也卖不了好价钱,想申请与被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 看到标牌上“融水法院封”字样,朱某一筹莫展。


在该案和解中,融水县法院特别邀请了一名身着壮族特有民族服饰的老人加入执行队伍。据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关宇介绍,这位老人是当地较有威望的“寨佬”韦阿伯,像他一样的“寨佬”经常参与民族群众间的纠纷化解,与法官共同释法说理,是少数民族地区特有的多元化解纠纷举措。

在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李炳铭用法律法规,“寨佬”韦阿伯以民俗人情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朱某与信贷公司代表陈某达成和解,待出栏的黑山猪出售后,被执行人朱某分两期偿还欠款,第一期债务7万于2019年1月30日前偿还,剩余欠款于2019年7月30日前偿还。


“该案执行和解,既最大化地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也为被执行人争取到最佳还款时间,同时养殖场里贫困工人的就业也得到保障,可谓是达到三方共赢的局面。”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大代表、三防镇人大主席王信不禁点赞。

地界起纠纷 保果执行促兄弟言和

9时40分,鹿寨县人民法院执行队伍集结在中渡镇黄村村品水屯林地的执行现场。

“因你未完全履行与申请执行人卢某周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生效判决,今天特地邀请林业设计公司对你侵占地块划清四至界限,并协商果树移除事宜,请你配合。”鹿寨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廖庆文对被执行人卢某朝表明来意。

申请执行人卢某周与被执行人卢某朝是堂兄弟关系,根据法院生效判决,卢某朝应移除侵占在申请人卢某周林地内的果树,将侵占林地归还申请人卢某周,并支付林地占用金。然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勘测图纸标注的范围很难达到精确定位,因此当事人双方对侵占林地的界限具体位置意见不一致,案件一直未能执结。

为准确划清林地界限,鹿寨县法院在此次执行行动中专门邀请了林业设计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利用地形图、卫片对坡勾绘、GPS绕测等技术进行现场勘测。

“法官,我的砂糖橘果树已经挂果了,马上就可以有收成,如果现在移除的话,损失会很大,是不是可以等收完这批果再移除。”被执行人卢某朝提出请求。

鹿寨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邱立献表示,这不仅仅是从经济利益角度出发,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是堂兄弟关系,如果强制砍除果树,会进一步伤害亲情,有可能会引发更大的矛盾。因此,和解对双方当事人来说,是一个互利共赢的方法。

经过调解,最终申请执行人卢某周同意被执行人卢某朝最迟在收果后,自行归还堪界后确定侵占的土地2.84亩,卢某朝当场支付1136元占地补偿金给卢某周。同时将申请执行人卢某周侵占卢某朝土地部分一并勘界出来,一并解决处理。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宗波教授认为,鹿寨县法院采取保果实、促和解的方式,以及将申请执行人侵占的林地一并勘界,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有利于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放款送希望 司法救助显温情

上午10时整,柳江区人民法院在该院执行指挥中心召开司法救助款发放仪式,向7个执行案件的12名困难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款39万余元。

据了解,这12名困难申请执行人,有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也有追索劳动报酬的,但是法院穷尽各种执行手段后,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效的财产信息以供执行。

“发放司法救助款,主要目的是缓解他们的燃眉之急,增强他们面对生活困境的勇气和走出困境的决心。”柳江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德勇说。

领取司法救助款的其中4名申请执行人是聋哑人,柳江区法院还特地邀请了残联的手语老师来到现场,为他们做手语翻译,帮助理解发放流程、顺利领取救助款。

“今天,领到这笔司法救助款,我们心情十分激动,真的很感谢法院……”申请人覃红政因是聋哑人,其姐夫吴海波代表发言时说。

随后,柳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韦作鼎又带着98543元司法救助款,专门来到位于柳江区成团镇莲花村申请执行人韦庆家中送发司法救助款。

2016年,17岁的韦庆骑电动车和一辆逆行的三轮摩托发生碰撞,韦庆在事故中受伤,左肾被切除,后经司法鉴定为八级伤残。2017年,经法院判决,由三轮摩托驾驶人韦某利赔偿韦庆96342元,并负担诉讼费2201元。在被执行人韦某利无钱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情况下,本就不宽裕的韦庆家更是一贫如洗。父母离异、父亲身患残疾、哥哥因意外事故去世、弟弟还在读书,一家的经济来源主要靠亲戚救济,还有每月400多元的低保金和父亲100元的残疾补助金。韦庆出事以后,大部分借来的住院费,至今也无力偿还。

“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韦庆接过司法救助款,激动地说。近年来,柳州市法院推动建立起“法院+政府部门”的联动救助模式。2016年以来,柳州市法院共对581名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累计救助金额近70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6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分别见证了本次集中执行行动。“柳州法院在强制执行的同时,又通过司法救助,让申请执行人能更快的得到帮助,让他们也能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柳江区政协委员玉宇给予高度肯定。

据了解,2016年至2018年9月,柳州市法院已结执行案41091件,执行到位金额49.55亿元,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94.77%。

“柳州市法院通过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推进网络查控系统建设、推进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等措施,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海兰表示。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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