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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

爱心|法治护孝道 法官续亲情

2018/11/9 10:34:44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陕西讯(徐庆涛):古稀之年本应是儿孙绕膝、颐养天年之时。然而,年近古稀的老张却不得不因赡养问题将亲生儿女告上公堂。

别慌!看法官如何巧妙化解

饶峰法庭在审理这起赡养纠纷案件时,通过微信联系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在双方对薄公堂之前,将此案妥善化解。

案情

本案原告老张膝下共有一儿两女,年轻时因与妻子感情不和离婚后,长女跟随老张生活,儿子和次女跟随母亲外出打工,之后一直联系甚少。老张年老后一直跟随长女及女婿生活在一起,

近几年,老张的身体每况愈下,需要较多的人力物力照顾,而长女家经济状况一般,女儿女婿为了生活在外奔波,仅仅靠长女一家难以照顾周全。为此,老张不得不联系自己的儿子和次女,希望他们能够尽赡养义务。但是由于多年来的隔阂,老张的次女和儿子并没有答应。

起诉

无奈之下,老张只好到石泉法院饶峰法庭提起诉讼。

本案承办法官在了解事情原委后,一边安抚老人,一边联系老张的儿子与次女。由于老张的儿子与次女均在不同的城市,距离较远,法官通过微信向老张的儿女送达了开庭传票。

老张的儿子与次女在得知自己被多年没有联系的父亲起诉后,也是满腹怨言,认为老张在年轻时离婚,他们一直跟随母亲生活,老张未尽到父亲的抚养义务,现在要求赡养费于理不合。

承办法官考虑到赡养案件如果让父亲与失联多年的子女对簿公堂,不仅无益于矛盾的解决,很可能会激化矛盾,遂在微信上对老张的儿子与次女反复做调解工作。

一方面表示对他们的心情表示理解,一方面向他们释明,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做人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也是中国人传统的基本道德。最后,通过法官的多次劝解和讲明利害关系,老张的儿子和次女终于放下了往日对父亲的怨念,同意每月各出三百元赡养费,并且与大姐共同出钱在街上给老张租了房子供其居住。

将结果告知老张后,老张激动的久久不能言语,为自己年轻时没有给到孩子父爱而愧疚,同时也向法庭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

最终,老张向法庭递交了撤诉申请。

至此,一起赡养纠纷通过法官在微信上的耐心调解,避免了一家人对簿公堂,重续了原本已经淡薄至极的亲情。

今年以来,石泉法院法庭主动延伸审判服务职能,结合受理的赡养类家事纠纷案件,积极与辖区镇、村开展各类涉老年人权益法律宣传与慰问活动,与留守老人交心、谈心,对他们在感情和心理上给予关心,为老有所依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石法君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夫妻可以离婚,亲情和血缘关系是斩不断的,离婚不会改变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的事实。只要存在父母、子女关系,赡养义务不能通过约定或单方选择放弃,也不能免除,儿女应不讲条件地照顾和赡养老人。本案原告老张虽然早年与妻子离婚,儿子和次女和前妻生活,但子女成年后仍应当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照顾老人的晚年生活。不尽赡养义务,不仅违法道德,更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遗弃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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