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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

房屋租赁起纠纷 人民调解化干戈

2018/11/12 15:37:20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 杨静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近日,兴庆区司法局文化街司法所接到了群众景某的来电,他称退房后房东不退还押金,申请人民调解。就在景某来电两个小时后,一位老人来到文化街司法所咨询合同法相关内容,而这位老人正是景某口中的房东周某。在解答周某的问题后,工作人员积极引导周某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化解纠纷。

随后,司法所约双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室进行了调解,并对纠纷事实进行了详细了解,原来二人此前签订了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景某又交了半年的房租,但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仅有周某在自己持有的合同上写了一行按原合同履行等字样,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这才导致二人就退还押金的数额发生纠纷。


在调解前,二人曾就此事多次协商均不欢而散。为了防止矛盾激化,工作人员在对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讲解后,先从二人心结入手,分别进行了劝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反复的劝解下,双方就退还押金的数额达成了一致,同时就对方的担心进行了承诺,最终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协议并当场履行。

文化街司法所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做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上交、不激化。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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