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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兴文公安局强化民爆安全监管 助推“秋风”行动

2018/11/23 9:32:04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李杰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李杰):自“秋风”行动开展以来,四川宜宾兴文县公安局针对安全监管领域,特别是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管,按照缉枪治爆实施方案要求,从“管、防、控、打”全面强势推进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截至目前,全县共查处违法违规涉爆案件3起,罚款35万元,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78条,最大限度的遏制了涉爆案事件的发生,确保民用爆炸物品“不丢失、不流失、不被盗、不被抢、不炸响”总体目标实现。

领导重视,建立专班,形成常态机制。县公安局建立以分管副局长、治安大队长亲自管,派出所所长、专兼管民警具体管,安监部门配合管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常态机制,层层压实和捆绑责任,并将安全监管的情况和效果纳入了各派出所治安板块绩效计分考核。

强化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警钟常敲常响长鸣。

一是以现场会、专题会形式开展培训,从民爆安全监管中常见易发的问题,民爆安全监管的行业标准,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后的法律后果开展培训,增强专兼管人员的“管、防、控、打”技能,从而全面落实好民爆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发现隐患、落实管控、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二是对全县的驻矿安监员开展集中培训,按安全生产法规定捆绑压实安全责任。

三是组织全县涉爆单位、涉爆人员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以典型涉爆案事件为例,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使其在储存、运输、使用各个环节中遵规守矩、依法依规依据操作,杜绝涉爆案事件发生。

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联动合力,情况互通,信息共享。针对民爆物品井下储存易造成丢失流失瓶颈,报请县安委会以文件形式明确安监部门及驻矿安监员的监管责任,要求各驻矿安监员随时向辖区派出所通报本矿区民爆物品在矿区使用情况,并适时联合派出所开展联合检查。

多方式开展安全监管检查,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下达定期整改隐患通知书通报全县,对期限内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停止其民爆物品使用,涉嫌违法违规的一律从严查处,形成打击违法违规高压态势。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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