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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男子醉酒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拘十五日!

2018/12/11 9:22:34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近日,深圳一男子因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他辩解,这都是醉酒所致。然而,法律无情,醉酒不是违法的理由,该来的惩罚只能自己去承受。

10月26日,事主伍先生发现停在下梅林广场停车场的轿车引擎盖被人为踩凹陷,而旁边的几辆轿车也有类似状况。深圳市福田公安分局梅林派出所在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调查,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发现一名男子,在凌晨时,先是爬上一辆小轿车,从一辆车踩跨到另一辆车,连续踩过4辆车后才跳下离开。


梅林派出所的民警固定证据后,很快便将违法嫌疑人吴某章抓获。嫌疑人吴某章供认,当天喝了很多酒,才做出这样的“荒唐”事。


警方提醒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因此,醉酒不能成为违法的借口。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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