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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

四川大法官大检察官首次同庭 公开开庭审理特大贩卖运输毒品上诉案

2018/12/18 9:23:47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12月17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刘某、余某等13名被告人贩卖、运输毒品上诉案。该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王树江担任审判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冯键出庭履行职务,系四川省首例由大法官大检察官同时出庭履行审判、检察职责的案件。反映出司法责任制改革后,院长、检察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新常态。


大法官开庭首选复杂疑难毒品案件

坚决贯彻脱贫攻坚和禁毒决策部署

刘某、余某等13名被告人贩卖、运输毒品上诉案是以家族、亲友勾结串联共同出资实施的特大毒品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毒品数量巨大,仅最后一次被查获的海洛因就达23余公斤,案发前已有部分毒品流入社会。一审判处2名被告人死刑、1名死缓、8名被告人无期徒刑或十五年有期徒刑。宣判后,10名被告人提出上诉,其中3人作无罪辩护。

据介绍,此次大法官开庭之所以审理本案,主要考量系凉山州是本省乃至全国脱贫攻坚的重要战场,而毒品犯罪和毒品问题是凉山州脱贫攻坚最大的拦路虎。省法院及凉山两级法院坚决贯彻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和禁毒人民战争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将禁毒防艾作为司法服务保障凉山州脱贫攻坚的头等大事来抓。省上相关部门对本次庭审高度重视,省委政法委、省禁毒办相关领导现场观摩指导,充分体现出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坚持党的领导,相互配合、制约,共同发挥刑事审判、检察职能,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全力助推凉山脱贫攻坚的决心。


庭审耗时一天

充分体现实质化审理

鉴于案情重大复杂,合议庭成员在庭前交叉阅卷,并于12月15日组织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就举证示证方式、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事项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并作出决议。二审庭审,通过多媒体示证全面直观展示证据,根据申请通知了证人出庭,并通过视频作证和技术手段,对证人采取了面部打码、语音变声等保护措施。对控辩双方出示的证据,合议庭均当庭予以了认证,组织引导控辩双方就争议较大的事实和证据展开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逐条形成评议意见,切实贯彻落实了“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的以审判为中心的庭审实质化改革要求。最后,各原审被告人逐一作了最后的陈述,特别是曾为成功商人,现在身陷囹圄且一审被判处死刑的余某某,作出了发自肺腑且痛彻心扉的悔悟,现身说法向其子女、旁听人员表达了毒品犯罪的严重危害和家破人亡的惨痛后果。

部分全国、全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州县三级法院和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被告人家属,社会群众、在校学生,新闻媒体等200余人旁听了庭审。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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