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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聚焦

绥化市“408”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开庭审理

2018/12/20 9:22:24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孙洪涛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孙洪涛):备受社会关注的绥化市庆安县以谷春风为首的“408”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9日在庆安县文博图大厦由绥化市北林区法院开庭审理,据悉,这是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绥化市首个进入庭审的涉黑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4年以来,被告人谷春风以绿野山庄沙场为依托,以同乡、朋友关系为纽带,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成立所谓的稽查队,拦截运砂车辆,强行收取砂石管理费,不断维护、扩大组织势力和影响,逐步形成了规模较大,成员稳定,内部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实施非法采矿、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赌博、非法占用农用土地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聚敛巨额非法财富,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谷春风等17名被告人应当以领导、组织、参加黑社会组织犯罪、非法采矿犯罪、聚众斗殴犯罪、寻衅滋事犯罪、强迫交易犯罪、非法占用农用土地犯罪、赌博犯罪、骗取贷款犯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犯罪、窝藏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当天,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市政法各机关、市纪委监委、市委宣传部的有关领导、绥化市各县市区检察院检察长;庆安县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告人近亲属等近200人旁听了庭审。由于该案被告人数较多,案情较为复杂,法院拟用2天时间审理后择日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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