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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法院出台5个审判指导意见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9/1/10 11:06:08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1月9日,四川省法院召开"2018年度四川法院服务大局工作"发布会。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熊焱发布了省法院2018年在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绿色发展、乡村振兴、开放发展等多方面所提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中铁二院、国网成都公司、九三学社等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参加了本次发布会。
刚刚过去的2018年,全省法院紧紧围绕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开展专项审判、制定服务保障意见等方式,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据介绍,四川省法院2018年全年主要针对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绿色发展、乡村振兴、开放发展等几个方向,先后出台5个审判指导意见,强化审判措施,为奋力推进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省法院2018年11月16日出台了《关于为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加大对全省法院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审判指导力度。该意见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的充分肯定。
该意见共提出18项措施,主要涵盖以下内容:在审判工作中强化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司法理念;为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推动形成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加大对高科技、新能源、新领域"川字号"特色产业及文化创新产业的司法保护力度,积极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抓好自贸区法院(法庭)建设,助推我省创新驱动发展和全域开放合作。
依法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省法院一直重视依法保护民营经济,2018年四川省召开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省委省政府提出了保障服务民营经济的20条政策措施,制定出台了《关于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细化40条措施,为各级法院处理涉民营经济各类纠纷提供"路线图"和"方法论"。
该意见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作出规定:切实转变司法理念,依法全面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稳定公平透明营商环境;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保障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胜诉权益;完善司法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能力。
服务保障绿色发展。四川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省法院历来重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截至目前,全省已经设立81个环资庭、36个环保旅游法庭。2018年,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为期2年的打击环境资源犯罪专项审判。
2018年,省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服务保障美丽四川建设的意见》,指导全省法院服务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积极参与 "八大战役",维护长江上游生态安全。
该意见细化15条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全面深化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思想认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美丽四川建设;探索完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能力。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法院工作尤其是基层法院工作,与乡村振兴密切相关。省法院结合最高法院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指导各级法院为本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司法服务和保障。
该意见制定24项措施,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作出规定:准确把握司法服务保障的工作理念;依法保障农村综合改革稳妥推进;依法促进现代农业创新发展;服务保障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巩固基层政权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建立健全七项制度机制推动形成强大合力。
服务保障开放发展。近年来,省法院根据省委关于对外开放发展的部署,不断加强涉外案件审判。2018年成立了全国首家以省域自贸区冠名的人民法院和泸州龙马潭自贸区法庭、以专业化审判体系提升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水平。为更好地指导司法服务自贸区建设,制定《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服务保障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细化15条措施,保障四川自贸区建设顺利推进。
该意见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作出规定:切实转变司法理念,深刻领会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战略意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四川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创新审判机制,探索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保障经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能力。
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省法院将紧紧围绕本省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指导各级法院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继续抓好各领域案件的审理工作,为本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推进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