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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江男子饮酒且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10日罚款2900元

2019/1/25 17:23:36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刘欢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刘欢):四川夹江男子唐某某不仅饮酒驾车,而且无证驾驶上高速路,他的大胆与侥幸,为自己换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2900元的处罚。


1月20日19时17分许,四大队乐山警务责任区夹江服务区警组接到大队值班室指令,G0512成乐高速公路乐山至成都方向122KM+100M处发生两车擦刮交通事故,速出警处置。接警后,警组民警陈浩然、辅警粟昱涵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经初步调查,川L0D5××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在变更车道时将一辆川A籍奇瑞越野车擦刮,无人员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在民警询问事故简要情况以及固定两车驾驶人时,一名男子神色慌张,满身酒气,说话支支吾吾,称自己喝了酒,没有考驾驶证,也不会开车,自己坐在川L0D5××车的副驾驶位置,而川A籍车驾驶人和车上乘客均说川L0D5××车是该男子开的。鉴于此,民警将两车就近带至站外安全地带,经调取川A籍车行车记录仪,发现事故发生时川L0D5××车副驾驶位置坐着一名女性,初步判断该男子是该车的驾驶人,且有酒后驾驶嫌疑,遂将该男子带回中队进行酒精测试。经测试驾驶人唐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68.2毫克/100毫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在对唐某某驾驶证进行网上查询比对时,发现该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该违法行为属于无证驾驶。经了解,唐某某驾驶证因超过有效期一年,不可恢复得重新考,但自己又没时间,所以抱着侥幸心理开着车。唐某某当日中午在乐山高新区陪朋友吃饭喝了酒,下午他的女朋友驾车送他回夹江,但他认为女朋友驾驶技术差,便凭着大胆和侥幸自己开车,哪知在高速路上出了交通事故。民警对唐某某饮酒且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以案说法和警示批评教育,使其对自己侥幸心理而触犯了法律的危害性及其严重后果后悔不及,表示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处理,并好好吸取教训,在还没有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之前,坚决不再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大队依法对唐某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900元、行政拘留10日。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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