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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公安交警仅用3小时,迅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9/1/30 17:00:48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黄楠虎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2019年1月27日晚,江油市长安路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江油公安交警仅用3小时快速力破此案。
据了解,2019年1月27日晚19时10分,江油交警事故民警接市局指挥中心称“在江油市长安路南段100米处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接警后,事故民警立即通知就近医疗部门并赶赴事故现场。

当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到伤者已被医疗部门紧急送往医院救治。经踏勘,事故现场没有较为明显摩擦痕迹,事故民警仅在路面上发现些许散落水果和一滩油迹。事故民警通过对油迹判断,肇事车辆系一辆二轮摩托车或二轮电动车,因为该油品系上述两类车辆日常保养所使用的液压油。
在接下来的走访中,事故民警找到了一名事发目击证人,刘先生(化名)。刘先生告诉事故民警,事故发生当时他正在街面上散步,突然听到一声急促的刹车声,转头只见一名老人应声倒地,肇事车辆非但没有停下反而加速行驶逃离现场,他加快步伐追击肇事车辆,但始终追不上,只听见肇事车辆驾驶员喊了句“我先走了,莫好大事,快点报警”。肇事男子着深色上衣,车上安装有遮雨棚,是什么车型,天色太晚无法清楚。

随后,事故民警根据车辆行驶轨迹调取周边监控并依托事发目击证人提供的线索,很快就确定了一名驾驶白色二轮电动车涉嫌肇事逃逸人员赵某。当事故民警准备前往其家中找赵某时,从市局指挥中心传来指令称,一名自称姓赵的男子,因撞了人,是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询问,赵某对此次交通肇事逃逸经过供认不讳。据其供述,2019年1月27日晚,从单位下班的他驾驶一辆二轮电动车途径长安路返回家中,当车辆行驶至长安路南段100米处与一行人发生碰撞后,他认为车速不快,伤者应该无大碍,加之天色已晚,认为不会有人看见,便加速逃离事故现场。就在逃离过程中,他听到后方有人追赶,他便脱口而出“我先走了,莫好大事,快点报警”,
返回家中后,心惊胆战的他将事情告诉了家人,但他却没有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却是拉着家人步行返回事发现场充当围观群众“一探究竟”。
就在他“窥探”警方现场勘验过程中,他仿佛听到了一名警察说了一句“这个油迹,应该是是电动车的”。此话一入耳,慌了神的他转过背就拉着家人迅速跑回家中。回到家中后,辗转难眠的他,自知逃避无法解决问题。最后,在其家人的劝说和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此次事故伤者朱某,75岁,于2019年1月28日晚19时45分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