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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

四川天府新区法院出台十六条举措 服务保障公园城市建设

2019/2/12 15:02:46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2月11日,恰逢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府新区一周年之际,天府新区法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举,旨在立足法院职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天府新区视察时作出的“一点一园一极一地”的战略定位和要求,服务保障好公园城市建设。

《意见》明确了服务保障公园城市建设的工作理念。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权益、居住权益、发展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中心理念,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强化环境资源“三合一”审判作为服务保障公园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天府新区营造崇法环境,助推依法行政;坚持多元解纷共治共享,以法治化思维、专业化优势、开放化体系、多元化方式、智能化支撑,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意见》明确了人民法院职能、司法便民、生态文明建设三者的有机统一。《意见》围绕《中共四川天府新区成都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快建设公园城市的实施意见(第一版)》确定的六方面具体任务,提出法院服务保障公园城市建设的16条具体措施。明确要妥善审理规划建设案件,推动强化全域规划引领;大力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保障筑牢山水生态本底;加大司法便民利民力度,服务做优城市功能品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推动城乡全面融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塑造特色城乡风貌;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促进深化城乡社会治理。

《意见》明确了新发展理念作为审判服务重要目标。强调要充分认识公园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基本内涵,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把城市规划、环境资源保护、建设工程、乡村治理等案件审判作为法院工作重点,通过发挥和延伸审判职能,保障和配合公园城市建设“七大行动”,让天府新区成为生态和谐、功能优化、美丽宜居的新城市建设标杆。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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