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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保安当“内鬼”和朋友盗窃电动车

2019/2/18 11:23:06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傅灿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傅灿):按理说,小区保安的工作职责就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业主权益和安全。然而,近日在广东惠州市惠阳区,一名小区的保安趁着春节期间业主电动车长时间停放在停车场,心生贪念,与朋友里应外合进行盗窃。


2019年02月10日14时46分,惠阳警方接事主贾先生报案称:其在淡水某公寓3栋负一楼停车场处停放的一辆电动车被盗。

接报后,土湖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经向贾先生了解到,贾先生于02月03日开始将电动车停放在停车场,随后就回安徽老家过年,没想到过完春节回来后发现电动车不见了,于是报警求助警方。

办案民警了解情况后通过对现场进行勘察和调取案发现场监控,迅速锁定两名盗窃嫌疑人。据现场视频监控画面显示,2月8日21时27分,一名男子戴着头盔出现在电动车停放点,而在现场不远处出现一名身着保安制服的男子在望风。几分钟后,头盔男子推着事主的电动车若无其事的离开了案发现场。经民警向小区物业核实,画面中出现的保安制服男子确为小区保安杜某先(男,55岁,重庆人)。办案民警立即将嫌疑人杜某先依法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讯,嫌疑人杜某先(男,55岁,重庆人)对其盗窃电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供述了另外一名共同实施盗窃的男子曾某雄(男,44岁,四川人)。随即办案民警于02月14日下午17时许,在惠阳区淡水街道办莲塘西路52号对面一出租屋抓获涉嫌盗窃嫌疑人曾某雄。


据嫌疑人杜某先供述,看到小区停车场有些电动车停了那么久,可能都没人要了,在和朋友曾某雄聊天过程中得知他想买电动车,就想这些“没人要”的电动车可以用来做人情。在2月8日自己值班当天便特意让曾某雄带上头盔“自选”一部电动车,本以为可以瞒天过海,没想到那么快就被发现了。

目前,嫌疑人杜某先、曾某雄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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