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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大雪套野猪 违法捕杀受处罚
2019/2/19 10:26:46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耿焕文 乔新立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2月15日上午,一场大雪覆盖丹东大地。10时许,丹东市公安局振安分局楼房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在楼房镇石城村十二组的一山上有人私捕野猪。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冒雪赶往现场。由于现场在一偏僻的山包上,车根本上不去,两位民警只好弃车徒步前行。经一路打听,民警来到一个山包上,独门独院的一户人家,只见这家烟囱冒着高烟,院内支撑一口大锅,锅里的水已经烧开,两名中年男子正在锅前忙活着,大锅的旁边有一头死野猪。当两个中年男子正要抬野猪放进大锅里烫猪褪毛时,两位民警大喊一声!住手!两个人听见这突如其来的喊声,立即将抬起来的野猪放在地上。
经查,这家主人姓高,今年50多岁,靠种粮食及打零工养家糊口。去年秋季时,家里的农作物曾被野猪大面积糟蹋,蒙受损失的高某便对野猪心生怨恨。入冬后,高某带着绳索几次到山上想套野猪都没有套住。春节后,高某又去山上下了几次套也没有套着。

2月14日,高某听天气预报15日丹东地区将要降大雪,野猪一定下山找东西吃。傍晚,高某趁天还没有全黑,将绳套放在野猪可能下山之路,他设的绳套陷井,只要野猪进去,绳索就会越啦越紧。2月15日早晨,天刚刚亮,高某就来到自家的后山上,在不远处,他就看见一头野猪半死不活的躺在地上,他猜测,一定是他设的绳索套住野猪了,他急忙跑过去,野猪看见有人来了,立即挣扎起来,他用力拽着绳套,不一会,野猪就不挣扎了,断了气。随后,他喊了来邻居,将这头野猪抬进院里,并在院里支撑一口大锅。可惜,野味还没有入口,就被警察找上门来。野猪是国家保护动物,私自捕杀将要受到处罚。
民警提醒群众,野猪是国家级保护动物,随着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切勿私自捕杀保护动物,否则将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制裁。如遇到保护动物损毁庄稼,可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猎杀保护动物必须由林业部门统一规划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