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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暴力抗法,妨害公务依法刑拘
2019/2/22 9:39:54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耿焕文 乔新立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春季火气旺,有些朋友总是按耐不住自己的脾气,尤其是喝了酒,近日,丹东市振安区一男子拒不配合民警盘查,还殴打盘查民警,造成民警头部多处受伤,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月17日20时31分,振安分局太平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在丹东市振安区欧尚广场附近有一起妨害公务案件,请民警到场处理。民警到场时,发现分局巡特警大队张警官头部多处受伤,殴打民警的醉酒男子王某依旧嚣张的叫喊,随后,王某被太平派出所出警民警控制。在此过程中,男子家属刘某百般阻挠民警正常执法,同样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原来,当晚,巡特警大队警组来到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巡逻,期间,男子王某在队伍旁边模仿巡逻步伐,民警见其可疑,便上前对其进行盘查。盘查过程中,男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辱骂并动手殴打盘查民警。随即,王某被太平派出所民警强制传唤并带离现场。通过调取执法记录仪和现场视频监控录像等证据资料,公安机关认定这是一起侵犯民警执法权威,使用暴力方式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的案件。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酒后妨害公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王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的同时,其家属刘某因阻碍民警执行公务被依法行政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普法时间: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及在一定条件下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责,或者以暴力、威胁以外的方法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了妨碍公务罪,其中第一款明确指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