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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聚焦

真的是被逼得走投无路才犯罪吗?其实他们可以有太多选择!

2019/3/26 16:08:26 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一音印

异乡的出租车总是一个城市的特殊风景线。

就像那个酷暑的傍晚遇到的那辆出租车。


彼时的我正站在陌生的小城街边,忍受因水土不服导致的胃肠突发绞疼,持续数分钟后仍寸步难行眼前发黑,决定放弃徒步游城计划,伸手召停一辆出租车,将自己扔进了后座。心仍有不甘,于是让司机绕道按原定的路线行驶以弥补遗憾。

只身在异地乘坐出租车必须警惕。我观察着司机的背影,体形魁梧,颇似跑马的汉子不合时宜地挤在了狭小的驾驶位,联系起近几年的数宗负面新闻,弱小动物本能有了防范意识,所幸无财无色,加之疼的面无人色,自评可利用价值不大,复又放松。

司机很随意地问着:你是外地的吧?一个人吧?我也很随意地嗯了一声,转念又补了一句:朋友在酒店等我。司机貌粗心细,听出了我的顾虑:“你不用担心,我们这里很安全,我们的城市小,人口也少,但贫富差距不大,没有特别有钱的,也没有特别穷的,所以大家都很安分守己。治安还是不错的”

停了几秒,司机又冒出一句感慨:“人啊,不是逼得走投无路,谁会去犯事啊!”

这句话像一个开关,突然打开了我脑海里某些记忆,未检部某人经常就未成年人犯罪动机的多面分析,承办人对个案中“人性本善还是本恶?”的是非探讨,一张张犯罪嫌疑人的脸随之重现眼前,而这些人,我做为综合线的旁观者都只见了一次:

她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孩子,短发圆脸有着清澈眼眸,因为青春年少的冲动与好奇,15岁刚过的她离家出走独闯深圳,原本想打工挣钱,但初中未结的学历根本无法找到她心目中的“好工作”,在快身无分文的时候,结交了几个所谓“朋友”,并在他们的影响下开始了盗窃。

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未检部因为她的犯罪情节轻微加之是初犯、偶犯且未成年,在经过综合分析并进行了前期帮教评估后,对她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并继续进行帮教。走出看守所的那一天,她的家长也来了,当未检部检察官、社工向家长交待后续的注意事项时,她低着头静静地站在一边一语未出,清亮的眼泪却似滚珠一样不停滑落。

第二张脸有着相似的圆脸短发,不同的是眼神冷漠空洞。那年“三八”妇女节,我们妇委会组织进看守所慰问女在押人员时发现了她,21岁的她已经因为毒品“八进宫”,当检察官问为什么不寻找其他正途时,她想了半天,说了一句:“因为我绝望了,找不到说话的人,觉得自己被抛弃了,没希望。”通过看守所管教我们了解到她幼时家庭破裂,成长阶段写满挫折和失意,在缺少亲人照顾和朋友帮扶的情况下她选择了贩毒这条道路,越走越错,自己也沦为吸毒人员。那天,我们的女检察官陪着她说了很久的话,慢慢的,她的表情没有那么麻木,在最后甚至还露出了一丝腼腆的笑容。

同一场慰问活动,我第一眼看见的却是身材修长、面容清秀的她,在那群女在押人员中她显得格格不入。于是我选择了她作为谈话对象。当她说出名字时,我的第一反应:居然是你!

那年,一个行业串案窝案在全市引发震动,我曾看过相关的案情概况,其中一员的她因为姓名让我印象深刻。她曾经天真地以为行业潜规则无关法律威严,却未曾想在日积月累中,自己取得的不义之财居然达到未曾预想的数字,一审获判有期徒刑十年。身在铁窗,她最挂心的是自己的母亲和女儿:“我的孩子才两岁,我真的很怕,怕自己刑满释放后,孩子都懂事了,她会怎么看待我?她会不会已经忘了我?”言至此,她已经泪流满面、哽咽难语,让初为人母的我也不禁动容。

但过去已不可重来,为了孩子,再难也要向前看、继续走啊!她渐渐地平静下来:“我庆幸自己是在还年轻的时候发生这件事,没有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到不可收拾的地步。现在的我只要努力,以后还会有希望活得更好。在里面我会积极改造,争取能减刑,尽快重返社会,回到孩子身边,重新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哪怕困难再大,也不要再走错路。”我看着她,我知道,作为一个母亲,这不是说给我们听的套话,孩子就是她的希望与动力。

正在神游中,驾驶座的司机突然提醒:“已经到了你想去的地方,我开慢点,你可以看看!”我撑起身望向窗外,入目所及即是大江,映着晚霞波光粼粼,青黛色的天边夕阳仍散发出耀眼红芒,我眯起眼转过头,另一张脸却又清晰了,同样刺目,相隔甚久,却仍然清晰。


那是一个很晴朗的下午,初到刑检的我被临时安排协助另一组的检察官去看守所提审,因为事先未看过案卷,我没有见过犯罪嫌疑人,只是按照程序去与管教办理提审手续。等待几分钟后,我看到了走出铁门的她,似乎有一定年纪了,动作迟缓,慢慢伸出手让管教戴上手铐,然后慢慢转过身,慢慢抬起了脸。那一刻,明明有阳光照耀在身上,我却如入冰窖:那是一张怎样的脸!沟壑满布,数条隆起的肌肉似蜈蚣般从额头一直扭曲到颈部,所有五官变形,唯一有神的是从已经变成缝隙里的眼睛里射出的两道冰冷的光。就是这两道光提醒了我:她在打量我。而我现在的身份,不能表现出异样神色。我快速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如常核对了犯罪嫌疑人姓名,带她进了提审室。通过检察官的讯问,我得知她涉嫌强迫卖淫罪,多名被害人均是妙龄少女。


提审全程中,她的脸部没有任何表情且一直保持沉默。与她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们稍后提审的另一名同案女嫌疑人,虽然身着灰色囚服却仍看得出眉眼明媚,未说几句已然哭得梨花带雨泣不成声。我听着,看着,想的是:她是否也曾有过这样明艳的面容?她有过怎样不为人道的经历?那张宛如面具的脸下,是真的心如死灰,对法律对红尘已经无动于衷?还是那张脸已被毁坏僵化,纵然心有所思所惧所蔑却也无法表达?她是加害人,是不是同时也是一个被害人?

思绪天马行空,而胃绞疼因为注意力转移慢慢缓解。窗外,夕阳美景即将落幕,司机将车加速开往回程,陌生的城市和人群匆匆而过。都说人生是一段旅途,我们终将成为彼此的人生过客。法律作为维护旅途安全稳定的最后一道边界,公诉人见到的每一宗案件都是一个已成事实的悲剧,细究悲剧的起因,“逼得走投无路”可能是大多数犯罪的起因,但沿着来路再往回走走、再想想,其实在“走投无路”的更前端,那些铁窗后的人都应有过选择的机会,如果当时他们能意识到违法的后果,不抱侥幸心理而做出另一种选择,那么最终会不会也是另一种人生。就像正在驾驶开车的司机,一路感慨于小城的狭小向往于大城市的五光十色,觉得九尺男儿当志在四方,却也深谙小城安谥幸福指数高而外界充满挑战与陷阱。


也或许,每一种选择都不完美,可能一经选择大多就无回头路,但纵观古往今来多少刑案,一个遵守法律底线和听从道德本心的选择,最终会让你的人生旅途有更多风景。总有一些被生计“逼得走投无路”的人,抢完手袋又心生悔意愿意回头把财物返还给被害人,一念之善,法律给予他们的人生宽度将超过那些抢完不再回头的人。


终于到达目的地,我下车转身关门,司机这时侧脸喊了一句:“一定要注意啊!受不了就去医院啊!”油门轰鸣中,我目送“TAXI”车标远去,突然想起:一路光看背影了,这司机长什么样都没看清呢!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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