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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一线

胆大!男子酒驾肇事还在高速路上换轮胎

2019/4/10 9:14:38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刘欢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刘欢):四川成都男子陈某因与家人闹了矛盾,心情不好,竟然饮酒驾车肇事还心安理得地在高速路上换轮胎。

4月8日0时35分许,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队眉山警务责任区接到值班室指令:G0512成乐高速公路57KM(成都至乐山方向)客货车道内停着一辆小车,情况危急,速出警处置。接警后,民警邓超、李睿、辅警周瑞发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辆号牌为川A小型轿车停在客货车道内,一男子不顾交通安全竟然蹲在地上更换轮胎,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民警迅速制止了男子的危险行动,并协助随即赶到的路公司管护队员将该车拖离现场。经初步了解,驾驶员陈某因处置不当撞上新泽西防护栏(扩容建设施工路段)致使右前轮胎爆裂无法行驶。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陈某神色慌张,满身酒气,说话支吾,且情绪激动,初步判断陈某有酒后驾驶嫌疑。民警遂将陈某带至眉山警务责任区进行酒精测试,经测试陈某血液酒精含量为50毫克/100毫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铁的证据面前,陈某承认了饮酒驾车的违法事实。经进一步调查了解,陈某系成都市金牛区人,事发当晚因与家人闹了矛盾,心情不好,在成都与朋友聚餐时喝了两瓶啤酒,随后便心怀侥幸心理驾车到眉山散心,行驶至成乐高速眉山境内撞到新泽西防护栏致使右前轮胎爆裂无法行驶,他又不敢报警,凭着酒胆,将安全置之度外,竟然在高速公路客货车道内换起了轮胎。民警对陈某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以案说法和警示批评教育,使其对自己侥幸心理而触犯了法律的危害性及其严重后果后悔不及,表示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大队依法对陈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陈某将面临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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