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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一线

无证驾驶未审车辆撞宝马 肇事逃逸依法追回被拘

2019/4/11 14:14:17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李文健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李文健):驾驶车辆前提条件是驾驶人具备驾驶资格,也就是通常讲的持证驾驶,其次是驾驶合法及手续齐全车辆,一方面是对自己及他人负责,另一方面也为不幸发生事故损害时有相关保险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但仍有部分人存在侥幸心理,过于相信自己,近日在龙门县就发生了一起无证驾驶未年检车辆,碰撞停靠路边的车辆后逃逸,以为能瞒天过海,通过系列侦查后,嫌疑人依法被追回,目前被拘留关押,后悔莫及。


2019年4月5日凌晨3时,惠州交警龙门大队接报,在龙门县西林路193-3号门前停放的一辆赣D牌号白色宝马小车被其他车辆碰撞,造成车辆损坏,肇事车辆逃离现场。办案民警随即开展侦查工作,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初步锁定一车辆粤S牌号车辆。据调查,该车为抵押车辆且未年检,车辆支配人也几经变换,为锁定肇事司机,侦查民警分析研判车辆行驶路线,并通过电子卡口过车数据锁定了肇事司机邬某,通过传唤驾驶人并进行比对、询问,肇事司机邬某称肇事车辆为其通过网上交易在平陵鸿强车行以5500元价格购买,对当晚驾驶粤S号牌车辆碰撞白色宝马车辆造成损坏并逃离现场的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邬某已经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而面对宝马车辆的维修高额费用,邬某也无力承担,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目前案件正在作进一步处理。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持证驾驶,驾驶合法车辆是对自己及他人最根本的安全保障,切勿因一时侥幸而终身后悔。此案交通肇事逃逸虽然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后果,但经过评估结果,宝马车辆维修费用高达16万,面对如此巨额,因车辆未年检且无保险公司承担,邬某军懊悔不已,但世上没有后悔药,等待其将是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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