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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讲堂

案件快报|可怜天下父母心,石泉一耄耋老人状告儿子要求常回家看看

2019/4/12 11:38:09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徐庆涛):都说养儿为防老,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老人,尤其是空巢老人他们也有很多子女,也许他们衣食无忧,但他们却过着孤苦伶仃的生活。石泉县池河镇就有一位耄耋老人状告儿子要求常回家看看望。4月10日,经池河法庭耐心调解,父子俩冰释前嫌。

案情简介

原告李大爷今年已经87岁, 八个子女均成家立业多年。李大爷虽每月有退伍军人补贴、养老补贴、高龄补贴等共计1300多元,但年事已高,身体多病,长年独居生活,需要人照料。原告李大爷认为,六个女儿每年过节、过生都来探望自己,并给自己一些零用钱,次子为自己提供住房、缴纳电费等,他们都尽了赡养义务。唯有长子李某某自成家以来,很少回家看望自己,形同陌路。所以,李大爷一气之下便将长子李某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儿子常回家看看,并履行赡养义务。

庭审中,被告李某某觉得很委屈,认为父亲每月有1300多元生活补贴,衣食不愁,逢年过节也给过父亲钱,自己也尽了赡养义务。因父亲居住在兄弟家的房屋,且自己与兄弟有些矛盾,故很少探望父亲。


经过庭审,办案法官了解到双方之间没有太大的矛盾,主要还是被告对原告探望太少,从情感上疏远了原告。赡养案件属于家庭内部矛盾,一纸生硬的判决可能激化当事人的矛盾,更不利于父子间的和睦。

为了避免出现老人赢了官司输了亲情尴尬结局,办案法官当庭对被告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赡养老人不仅是经济上的供养,还有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被告李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庭向李大爷认错。

经过法官耐心开导、劝解、法律的讲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一、被告自2019年4月起每月给付原告赡养费200元。二、被告每年逢年过节对原告进行探望。李某某当庭履行了4月份的赡养费。”

庭审结束后,李大爷紧紧握着法官手激动的说着:“感谢法官大人,没有你的批评教育,我儿子态度不会转变这么快,我对处理结果很满意”。

随后,李大爷在儿子、儿媳搀扶下坐上了回家的公交车。至此,这起因家庭矛盾引起的赡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结语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法律法规约束的不应该是人们的行为,而是需要改变人们的观点和心态,要清醒的意识到父母的辛苦和不容易,都说“养儿方知父母恩”,然而会有多少父母等不到那一天就匆匆离去。父母健在时,多一句问候,就会少一分遗憾;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自责;多一份理解,就会少一份痛苦。让“长”回家成为“常”回家,这是儿女的责任,更是民族光荣传统的传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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