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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聚焦

两租户被拘15天,房东被罚1.8万元,房屋停租三月!

2018/5/31 9:35:08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任冠元 蒋磊 杨文涛 孙小钧

两租户被拘15天,房东被罚1.8万元,房屋停租三月!

电动车违规充电酿火灾 深圳福田警方召开火灾现场警示会以案说法

法治中国法治聚焦深圳讯(李佳芳 任冠元 蒋磊 杨文涛 孙小钧):5月29日8时12分许,深圳市福田公安分局福保派出所接报警称,福强路一居民楼10楼某房间着火,有冒烟。接警后,福田警方联合消防、街道、物业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扑灭火情,立即疏散住户下楼,8点45分许,火情被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经消防民警现场勘查,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起火点在客厅,客厅内发现有3辆烧毁电动车,房间内的物品几乎被烧完。消防民警立即将涉事住户及房东等人员带回福保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起火原因系住户在房间内违规对电动车电池充电引发。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福田警方对涉嫌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人曾某、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同时对房东处以18300元人民币罚款及停租3个月的处罚。下一步警方将依照相关法律对该小区物业管理处进行处罚,目前正在取证调查中。




据了解,违法行为人曾某、乐某自行将3辆电动车停放在房间客厅内,并在夜间对两台进行充电,起火后,房间人员被惊醒,然后逃出房间。违法行为人曾某痛悔地说:“当时看到电动车起火了,但是已经来不及扑灭了……现在自己非常后悔,电动车电池在家里充电太危险了,再也不敢了,也坚决不会了,希望其他人也不要这样做。”




电动车着火到底有多可怕?为进一步警示全社会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5月30日15时,在该小区内,福保派出所联合街道安监、社区工作站,组织辖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居民群众100多人召开“5·29”火灾现场警示会,让警钟长鸣于心间。




消防民警现身说法,详细通报此次电动车违规充电引发火灾的调查情况和严厉处罚措施。来到起火房间,电动车电池已被烧焦,火灾现场一片狼藉,警方让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和居民直观感受到了电动车火灾带来的危害,参会人员神色严肃感触很深。其中,一名物业管理人员看完现场后表示,看过现场,对自己真是一个警醒,这个事情如果发生在晚上,后果不堪设想,我们以后一定要加强防范。




消防民警表示,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如果电动车在室内或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停放、充电,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酿成的后果不堪设想。




为消除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隐患,进一步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福田公安分局各派出所组织辖区合围式小区管理处分别通报情况,警示教育,严格压实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督促合围式小区大力设置户外电动车集中充电点,消除住户在家充电的安全隐患。针对电动车室内充电、堵塞生命通道等隐患问题,各派出所消防巡查员逐栋逐户“地毯式”排查隐患,同时向居民宣传安全使用电动车的知识,告知电动车违规摆放、充电的危害性,让消防宣传深入人心。




据了解,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2017年12月,公安部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要求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和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可及时拨打“110”、“96119”或0755-83111583(福田消防监管大队)举报电话,或者通过其他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对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电动车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一、电动车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二、不得在建筑门厅、疏散通道、架空层内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为电动车充电。充电时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远离易燃、可燃物品,避免长时间充电。发现有烧焦、起火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三、经常检查充电线路和插座,避免线路老化、腐损、短路、接触不良等引发火灾。电动车应请专业维修机构人员维修保养;

四、物业管理单位应对所在住宅小区、单位的电动车占用禁停区域私停乱放、私搭乱接电线等违规情况进行集中清理;要因地制宜集中设置电动车充电区域;要在禁停区域醒目位置张贴电动车禁停标识,定时开展检查巡查,及时劝阻、制止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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