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我们没有来错地方!”
梅女士发出了由衷的感叹。
这是位于深圳市中心区一个新兴的商业圈,平地绕场360度,四周环抱的都是极具现代感设计的高楼大厦,四周人潮熙熙攘攘,行色匆匆,深圳速度果然名不虚传。
梅女士和老乡来自千里之外的杭州,此次深圳之行源于从朋友处得知的一个重磅消息:深圳有家投资公司可以办理香港贷款。因经营周转资金捉襟见肘苦于四处筹资的梅女士觉得这是一个不可错失的融资机会,于是约上四名老乡风尘仆仆地来到深圳。
01
零风险承诺还送免费旅游
梅女士和很多人都动心了
带着初见的惊艳,梅女士一行走进了该家装修高档大气的投资公司办公场所。迎上来的方姓业务经理笑容可掬,经过前期初步了解,方经理根据梅女士等人的资信情况确认了她们的贷款额度每人可达150万港元至600万港元,45天就能放款,但是要缴纳包装费。

“包装费”即是通过对同一笔款项反复进行银行操作让其形成虚假流水,将其包装入一家香港的投资有限公司,然后通过该公司向香港多家财务公司申请贷款。
方经理进一步向梅女士等人解释了深圳这家投资公司的具体工作流程和职责:
1>将贷款人包装成某香港公司的股东;
2>为贷款人开设一个理财账户后期作为资产证明,但需要贷款人出1000-3000美金打入账户;
3>把包装好的身份和资产证明交给香港的财务公司,香港的财务公司会打电话给贷款人进行回访;
4>回访后安排客户去香港领贷款,同时深圳公司扣取手续费。
方经理最后还强调,公司有承诺,如果香港那边未通过贷款申请不放款,公司将全额退回包装费并负责客户来回交通、食宿等费用。梅女士等人的顾虑至此全部打消,于是五人每人扫描二维码缴纳了1000美元的包装费,还签了合同。
在梅女士的期待中,公司承诺的45天放款期很快过去,但她一直没有等到放款消息。2017年1月6日,梅女士实在没有办法再等下去,于是再次来到深圳打算与公司的人面谈,却发现早已人去楼空,主要负责人也联系不上,梅女士这时才确认自己被骗了,于是报警。
案发后警方统计,类似梅女士的外地被害人占了多数,都是被涉案公司做出的零风险承诺及有交通、食宿补助吸引,觉得就算没有成功申请到贷款自己也不会有损失,还能免费游深圳。不虚此行的想法诱惑了不少被害人从千里之外一拨拨蜂拥而至。
02
合伙人落网
这场步步为营的骗局终于真相大白…
2017年2月底、7月中旬,随着被告人孙某、范某先后落网,这场假借“境外贷款”名义疯狂敛财的闹剧也彻底曝光。
经查,被告人孙某与被告人范某于2016年9月开始合谋以为客户办理“香港贷款”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约定由范某负责出谋设计、提供宣传资料及收款支付宝账户、管理骗取资金等幕后事务,孙某负责出面具体实施诈骗行为,骗取的资金由犯罪嫌疑人范某、孙某按四六分成。
当月,孙某在深圳市福田区某高档写字楼租赁了几间办公室开设了某投资有限公司,自己以“蒋文”的假名担任总经理。接着,孙某又聘用了10名业务人员对外发展客户。对于这些不知情的业务人员,孙某以“打法律‘擦边球’”的公司不成文规定,要求他们在与客户往来时必须使用公司给他们安排的假名,不得用真实姓名。这些业务人员都设有基本工资,如果招揽到客户,孙某会按比例以提成形式向他们支付工资。
纵观整个骗局,孙某、范某可谓用心良苦:从应用平台、转账账号名称、运作流程、激励机制等步步筹谋,甚至连员工的名字也成为了他们妄图逃避法律的举措之一。
因公司“经营有方”,业务量在短时间内呈几何式增长。但再高大上的外衣也掩盖不了诈骗的实质,随着客户对贷款发放日期的催问如潮涌来,并逐渐发展为投诉,2016年12月底,无力招架的被告人孙某、范某在未进行任何告知程序的情况下,悄悄关闭了公司并携款潜逃。2017年1月中旬,第一名被害人报案,并引发连锁效应,至提起公诉日,共有212名被害人报案,涉案金额达到200余万元。
03
客户变中介
高额佣金催生了一批“另类”被害人
在本案厚厚的案卷中,承办检察官还发现了一个发人深省的事实:本案能在短时间获得丰厚利润,除了涉案公司开出的“零风险”承诺颇具吸引力之余,“客户变中介”也是一个助推器。
被害人张先生也是外地人士,他前期的遭遇和之前提到的梅女士一样,都是在接受了短期培训后即支付了“包装费”。但后面,人缘好的他被公司看中发展成为了中介,并承诺给他5个点的高额佣金,即如果客户入金1000美元的,成功办理150万元贷款,他提5%就是获得75000元人民币的中介费。
可以把一条财路推荐给亲朋好友,同时自己还能赚点“佣金”,张先生的积极性来了。据他回忆,他先后发展了30余名熟悉的身边人成为客户,在拓展业务期间,公司预先给了他3万元做为业务费,用来负责客户的住宿、吃饭等支出,早就花光了。但后来公司一笔贷款都没办下来就跑了,他介绍的客户共被骗数十万元。案发后,他成了亲朋好友眼中的“另类被害人”,不仅自己被骗了“包装费”,公司的提成没有兑现,还因为介绍他人下水欠下了一身难以偿还的“人情债”,张先生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追悔莫及。
04
台前幕后的推诿中
检察官看到了更多的融资贷款隐患
孙某和范某归案后,起初都抱有侥幸心理拒不认罪,后又企图通过混淆台前幕后的内部分工和分赃比例,互相推诿指证,以期减轻自己责任份额达到减轻刑罚的目的。
针对此种情况,承办检察官严把证据关,根据本案众多被害人和业务人员的指证,结合涉案合同、票据等多项证据,逐项梳理汇总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排除了二名被告人辩解的合理性,使这组合同诈骗“二人转”的角色得以真实还原、准确定性,同时认定:两名被告人为了同一犯罪目标,互相配合,分工合作,属于共同犯罪,均应对涉案被害人及损失共同承担全部的刑事责任。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二名被告人最终认罪伏法。经过法院开庭审理,二名被告人均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此外,抛开涉案公司的诈骗行为不论,检察官还发现了另一个潜藏更深的隐患:假设涉案公司未骗取所谓“包装费”,假设确实有公司能够实施此种申贷操作,那这212名被害人通过非法途径,联合第三方公司以虚构交易流水和身份信息、贷款用途等事实的方式去骗取贷款,即使成功申请到贷款,其本人的行为也可能涉嫌骗取贷款罪。
检察官提醒:
融资贷款要审慎,选择正规有资质的金融机构,不要轻信中介包办行为避免损失;同时告诫中小企业或个体商业业主们,通过“包装”获得贷款是违法行为,一旦东窗事发将影响个人及企业诚信,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