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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一线

驾考学员利用私家车“开小灶”,实习期的小叔子当“教练”?汝州交警:双双处罚!

2019/5/8 10:01:52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张少格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徐庆涛 张少格):随着驾考越来越严格,考试科目也日益完善,为了能快速通过考试拿到驾驶证,部分学员抱着侥幸心理协亲朋好友用私家车上路练车,一些人烟稀少的道路就成了首选,殊不知,这样练车,属于无证驾驶,也非常危险。


5月1日下午15点30分左右,锡海207国道汝州市三焦超限站附近西焦村路段一辆走走停停、慢慢悠悠行驶的银色面包车引起了交警的注意。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驾驶人闫某无法出示机动车驾驶证,经询问,闫某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经了解,闫某刚考过科目一,准备学习科目二,想提前熟悉车辆,便抱着侥幸心理,在其兄弟马某的陪同下驾驶自家车辆上路练车,不曾想刚上路就被交警查获。


了解情况后,民警对闫某、马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对闫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对马某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蜀黍提醒:

一、使用“私家车”学习驾驶,安全无保障。到正规驾校学习驾驶,安全有保障。学车练车要到合法的驾驶培训学校去,专用教练车是经过专门改装的,副驾驶座下面设有刹车装置,并需要专业教练员陪练,练车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教练员会采取紧急制动,以防发生意外,普通汽车不能做到这一点。 另外,路训是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是经过审批有教练陪同,如果这些条件不具备,在不该的时间和路段上路训练,驾校是要受到处罚的,正规驾校都会按照规定进行训练。

二、有证教无证,师傅”“徒弟”同受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该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的指导下进行。

学车人为无证驾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无证驾驶将影响正常驾考。正在参加驾驶证考试的考生使用“私家车”练车,被交警查处,有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录入交管平台,车管科将根据违法情况对该考生考试时间推迟安排。

另外,使用“私家车”学习驾驶,学员将承担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的法律责任,而使用正规教练车则情况有别。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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