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基层风采

检察建议发出,莆田涵江20年垃圾山终于移走

2019/5/9 9:54:51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在莆田市涵江区,有一处日积月累20年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不仅造成水土流失,还污染了周围的水质,当地群众苦不堪言。然而,就是这样一座显而易见的垃圾山,却一直得不到有效清理,直到检察机关的一份检察建议,才彻底移走了这座“大山”。

今天的《检察故事》,我们就来了解这份检察建议是怎样移走20年不动的垃圾山。

一份检察建议移走一座垃圾山 来自福建检察

1999年12月,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政府在没有环保测评的情况下,私自在枫林村设置了太子坪垃圾堆放点。近20年来,垃圾日积月累却没有清理,臭气熏天,污染严重,周边群众频频向有关部门投诉。

2018年1月,莆田市环境保护局向涵江区人民政府发函,要求对该垃圾堆放点进行清理。同年2月,莆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向涵江区环卫处发出通知,要求对该垃圾堆放点进行清理。尽管通牒频频,但这座垃圾山依然得不到清理。


2018年3月底,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市人大代表联名反映,会同相关部门深入涵江区梧塘镇枫林村太子坪垃圾场核查情况。

涵江区检察院民行处检察官助理肖剑兰说:“通过调查我们发现,梧塘镇镇政府在1999年就开始使用太子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堆放垃圾。在堆放垃圾的时候,他们没有进行环境影响的测评,同时也没有按照规定建设相关的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导致这些垃圾填埋、掩置长达十余年之久。后来再重新启用该地方作为垃圾临时堆放点的时候,他们也没有及时进行清理,致使生活垃圾长期违规堆放和填埋。”


针对现场勘查的情况,莆田市检察院和涵江区检察院立即成立了检察官办案小组,迅速查清事实、确认相关行政机关权责,决定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分别向涵江区环保局、涵江区城管执法局,以及梧塘镇人民政府发出三份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生活垃圾运输、处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职责,督促太子坪垃圾临时堆放点清理到位,并制定太子坪区域垃圾治理、生态恢复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尽管如此,检察官还是认为,检察建议不能就这么发出去了事,更重要的是要跟踪落实情况。


市检察院民行处检察官范志鸿说:“我们也去现场看了几次,觉得这个问题会产生很多很多后续不良的影响,所以市检察院组织当地具有相应资质的行政部门召开了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通过圆桌会议的形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共同研究解决后续的清理工作,包括整改之后怎样防止它出现二次污染,以更好地处理好垃圾清理和生态环境修复。”


在市、区两级检察机关的督促下,截止目前,太子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清运垃圾3万多吨,并开始了后续的清理工作验收、土壤利用和环境修复工作。

三份检察建议、持续地追踪督促,近二十年无人清理的垃圾山终于消失了,当地村民无不拍手称赞,对建设美丽家园充满希望。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我国致力于保护环境而首创的新型法律制度。在我国,公益诉讼除了对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外,还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要求其全额承担生态修复费。因此,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往往涉及多个当事方,这就需要检察官细致耐心地沟通协调和持续地跟踪落实,才能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保护环境。

涵江区检察院民行处检察官助理肖剑兰说:“通过这个案件的办理,我们瞄准问题的症结,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积极协调各方分歧,增强协作配合,以便以降低司法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促使垃圾清理方案得到落实。”

市检察院民行处检察官范志鸿说:“我们现在也采取人工智能辅助,或者无人机拍摄等一些技术辅助手段,加大调查取证的力度,更好地做好证据收集和固定工作,确保公益讼诉能够更好地开展。”(来源:福建检察)

责任编辑:齐梓怡

首页|电脑端|网站地图

法治廉政网视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