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应德良):2019年,大亚湾区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共同打击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强揽工程、非法放贷、插手民间纠纷等10类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恶突出违法犯罪活动,以实际行动履行了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工作和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工作职责,掀起了全区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并取得了相应成效。2019年1至4月,全区打掉涉恶团伙一批,投案自首15人;今年1至4月,大亚湾刑事治安违法犯罪警情同比下降16%。
主要做法有:
一、健全组织机构。我局成立了由区管委会副主任、公安局长江永良同志挂帅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综合协调、案件侦查等5个功能专班,由刑侦大队统筹、组织、协调区局扫黑除恶工作。并以刑侦大队二中队为班底,分别从各警种和派出所抽调精干民警11人,成立扫黑除恶专业队,负责线索摸排、案件侦办、收网打击等专业性工作。为进一步增强扫黑除恶专业队力量,今年又从局属各单位抽调了5人充实到扫黑除恶专业队,稳步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为稳步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我局专门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制定出台了工作方案和考评办法,动员全局力量,突出全警参与,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同时,扫黑办实行每月通报及扫黑专业队内部每周例会制度,通过高频通报推动专项开展,适时调整工作策略,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力破案攻坚。我局结合大亚湾区区情实际,重点围绕中央明确的10类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依托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原则,把扫黑除恶、与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2019年1月10日,我局治安大队经过缜密调查,在澳头解放路某处成功打掉一个赌外围马团伙,查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9人,缴获赔率报纸一批;2019年1月17日,我局扫黑除恶专业队在对杨某明敲诈勒索案深挖经营的基础上,组织民警分5个组奔赴湖南、福建、东莞等地将涉嫌以“碰瓷”方式敲诈勒索的朱某波等3人抓获归案,到目前止,该案已抓获团伙成员7人,带破案件11宗。
四、强化协作配合。我局紧紧围绕中办、国办《扫黑除恶工作机制规定》和两高两院《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在区扫黑办统筹领导下,建立与公检法重大案件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检、法及时介入把准案件的证据关、事实关、法律使用关,把每个涉黑恶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此外,我局还建立完善与区纪检监察委的双向联络工作机制,严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实现“同步通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同步移送”四同步。
五、坚持发动群众。工作中,我区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依靠群众、扎根群众,综合运用好公安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通过在电视台插播宣传动漫及张贴宣传画报、悬挂横幅等传统方式,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有奖举报等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宣传党委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努力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共组织各类宣讲活动10场,悬挂各类宣传横幅330条,发放宣传海报10000份,宣传折页20000份;参照《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出台了《大亚湾区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有奖举报”奖金申领及审批工作规范》,大力推行有奖举报工作,区里每年专门设置有奖举报奖励金,群众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最高奖励50万元,同时采取严密措施切实保护举报人安全及线索内容。2018年来共发放奖励金42万元,奖励人员16人(其中2019年已发放6万元,奖励5人)。
下来,我区公安机关将以更坚决的态度和更有力的措施,坚定不移地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坚决落实“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强基”部署要求,严打突出违法犯罪,深挖幕后保护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保障良好的社会秩序、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有奖举报奖励标准
群众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以下标准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一)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累计奖励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查实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情特别重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累计奖励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二)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追究刑事责任的,累计奖励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
(三)举报恶势力犯罪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累计奖励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
(四)举报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在我市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2万元人民币。
(五)举报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有关人员被以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受贿罪批准逮捕的,奖励5万元人民币。
(六)举报公开悬赏缉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予以抓获的,奖励2万元人民币;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积极参加者、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奖励1万元人民币。
案例:
大亚湾区公安局打掉一个以牛某为首的敲诈勒索团伙 ,破获案件5宗

近日,大亚湾区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一个以牛某为首的敲诈勒索团伙,破获敲诈勒索案件5宗,抓获牛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
2018年10月27日下午3点30分许,牛某驾驶号牌为鄂FQB***小轿车载着白某、陈某、施某来到大亚湾区岩前村某茶烟酒商店,陈某和牛某进到该商行买了两条硬装中华香烟和一条硬装芙蓉王香烟,二人买烟后付款离开,过了半个小时左右,牛某等人返回该商行,对店老板娘说从其店里买的烟是假的,要求赔偿,老板娘趁泡茶给四人喝之际,通过微信告诉其哥哥陈某,陈某随后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在商行内将涉嫌敲诈勒索的牛某、陈某当场抓获,白某、施某二人各自搭乘摩托车逃跑。
案发后,大亚湾区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深度调查取证工作。
经大量取证,查明自2018年7月以来,以牛某(充当司机)为首的敲诈勒索团伙,伙同陈某(充当买烟客人)、白某(充当谈判员)、施某(充当甄别人员)在惠州惠阳区、大亚湾区等地,利用烟酒商行商家开门迎客、息事宁人的心态,以买到假烟为由,采用恐吓、威胁等方式对内街小巷烟酒商行进行敲诈勒索,造成叶某煌、叶某德、曾某雄、江某华等多名事主蒙受损失,严重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影响恶劣。

2019年1月26日,被追逃的犯罪嫌疑人白某在湖北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局追逃专班的积极规劝下,3月11日,犯罪嫌疑人施某向大亚湾区公安局中心区派出所投案自首。至此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