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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在线

拒付两年抚养费 法官上门巧执行

2019/5/23 9:55:13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温少华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河南讯(徐庆涛 温少华):近日,在石泉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下,被执行人徐某主动将拖欠女儿孙某的抚养费4700元汇入法院标的款专户,执行法官随后为孙某办理了领款手续,该案件随之圆满执行完毕。

案情

2017年,原告孙某某与被告徐某离婚纠纷一案在石泉法院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判决徐某每月支付孙某某父女二人抚养费350元。后徐某再次嫁人并与刘某生育一女,因徐某没有固定收入,小女儿出生后家庭花销较大,徐某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孙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对于执行法官的通知,徐某一直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支付,执行法官上门调查核实情况时发现,徐某再婚后生活确实比较困难,对于拖欠抚养费一事,自己感到既惭愧又无奈,当事人情绪十分低落。面对这一情况,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为了不激起双方矛盾,执行法官决定暂时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问题总要解决,于是执行法官一方面耐心劝导徐某,另一方面考虑与徐某现在的配偶刘某做工作,尽量说服刘某让其支付徐某所欠的抚养费。因刘某最近在池河镇务工,长期早出晚归,为了能见到刘某,执行法官多次下班后上门与刘某沟通,从亲情到法理,从法理到思想,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下,被执行人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其配偶刘某也表示愿意支付这笔费用。

随后不久,徐某主动将拖延未付的4700元抚养费汇入石泉法院标的款专户,该案件也随之圆满执行完毕。本案虽然标的额不大,但涉及两个小孩三个大人的家事纠纷,而往往家事纠纷更容易使当事人情绪不稳定,所以执行此类案件,要求办案法官更加耐心,设身处地为各方当事人着想,既要从法理服人也要用生活经验悉心劝导,才能使此类案件执行到位。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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