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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多副市长出席格尔木市“百名律师进村入社,服务乡村依法治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启动仪式

2018/6/7 16:37:53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杨玉山 王郁红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青海讯(杨玉山 王郁红):近日,青海省格尔木市相关单位在奥体广场举行贯彻落实《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颁布实施六周年暨“百名律师进村入社,服务乡村依法治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启动仪式。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年多出席启动仪式并作重要讲话。




年多指出,自2012年《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以及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形成了层级衔接、条块结合、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卓有成效的法治宣传工作新常态,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以来,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逐渐壮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手段变得越来越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效日益突出,30多年的普法风雨路上,“法治”一词在法律服务工作者一步一个脚印的不懈努力下愈加深刻的烙印在人们的心中。




年多强调,如今老百姓的法治素养在提升,对法治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在市民当中传播法治信仰,培树法治素养的任务不再局限于宣传教育这一手段,在新时期下努力响应人民对民主、法治的要求,响应人民对公平、正义的要求更需要把握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相互配合。今年我市启动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百名律师进村入社服务乡村依法治理”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的重要举措。现正值全市上下深入开展“共产党好、总书记好、听党话、跟党走”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我们要以此次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法治红利”,使其知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村(社区)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基层和谐稳定,进一步推动法治格尔木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年多要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既是加强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又是一项惠民工程,这项工作任重而道远。一要强化认识,增强责任是基础。各单位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高度重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服务基层群众,加强普法教育,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要加强领导,督促落实是保障。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开展“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创建平安格尔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谋划、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在实践中不断深入活动、不断丰富内容、不断创新形式,将“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与民族法制教育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服务时效。三要履职尽责,群众满意是目标。我市在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时要根据工作实际,学习借鉴省外城市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稳步推进,使其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密结合起来,既要做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又要做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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