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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北州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陈东昌赴门源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

2019/6/12 9:23:45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杨玉山 张毓全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杨玉山 张毓全):为做好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对青海省海北州的督导工作,了解掌握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州委安排部署,近日,州委第四督导组组长,州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陈东昌带队一行3人,赴门源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工作,海北州司法局局长陈文杰、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洪才陪同督导。

两天来,督导组先后深入门源县公安局扫黑办、浩门镇派出所、青石嘴派出所、刑侦大队、交警大队和浩门镇、泉口镇、皇城乡、苏吉滩乡及皇城司法所等基层单位部门,采取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台账等方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

在县公安局扫黑办,督导组一行现场查阅了全县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资料台账,并听取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陈东昌同志指出,一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扫黑除恶方式手段,不能等同于一般的专项宣传。要提高专项宣传力度,重点抓好家庭宾馆、娱乐场所、工程领域等敏感领域的宣传和管控,做到重点部位、重点行业、重点乡(镇)村(社区)全覆盖,做到“面上”与“深层”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不留宣传死角。二要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力度,提升对线索的串并分析能力,善于从各类警情中挖掘线索,从查办的案件中查找线索,从重点领域中寻获线索,从群众举报中遴选线索。三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精准把握打击范围,精确识别打击对象,精准运用打击手段,特别是要关注好已查处的涉乱线索,防止涉乱“边缘人”再露头,乱象“再复燃”。四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严肃性、政治性。治根之年,关键是承上启下,全体公安民警要吸取“3.20”案件血的教训,要组织民警谈心得写体会,形成办案管人的长效机制。

在乡镇督导期间,陈东昌同志强调,要继续发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线索举报的作用,把基层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为乡镇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去谋划去推进,举一反三,服务县委县政府治理决策。党委一把手要坐镇指挥,汇报材料上要再提炼,工作亮点上再挖掘,数据上有支撑;分类规范整理台账,要结合工作实际,坚决杜绝台账资料造假现象,不能出硬伤,确保台账资料全面客观、重点突出、相互印证。

在乡镇司法所,他强调,司法所要立足司法所职能,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新媒体宣传方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进而推进人民群众的参与率,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坚持问题导向,深挖线索,从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矫人员中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和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完善特殊人群管控机制。要加大基层乱象整治排查力度,加强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做到重点掌握,了然于胸。

督导期间,陈东昌同志对各乡镇、各部门细致扎实的工作作风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下一步做好迎检准备工作做出重要指示。他强调:一要在政治站位上再提升。各级干部要进一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精神和中央一号工程思想认识,明确斗争方向,提升开展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要在发动群众上下功夫。司法行政部门要结合职能作用,发动群众广泛查找线索,最大限度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三要在线索摸排上下功夫。公安机关要时刻绷紧政治站位这根弦,全面、深入开展社会面治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四要在严打整治上下功夫。要紧紧围绕“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目标,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通过公安机关不懈努力,营造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五要在迎检筹备上下功夫。在当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查漏补缺,要做到准备充分,经得起检验,确保顺利通过中央督导组督导。

督导期间,督导组成员列席参加了由县委专题安排的中央第18督导组进驻海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安排部署工作会议。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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