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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与法

青海省格尔木市公安局各派出所召开辖区治安工作管理会议

2018/6/8 16:09:29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杨玉山 韩群 郑建斌

站前路派出所召开辖区治安通报会

为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切实做好辖区社会面治安防范工作,近日,站前路派出所组织辖区各单位代表、群众代表及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召开辖区治安通报会。




会上,派出所民警向代表们通报了近期辖区接处警情况、治安、刑事发破案情况及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辖区内的治安情况和存在的各类隐患进行分析,同时向群众宣传了安全防范教育。随后,民警通过相互交流的方式,向群众广泛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更好的维护好辖区的平安稳定,给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和谐安定的治安环境。

通过此次会议,加强了派出所同各企事业单位及群众代表之间的沟通,巩固了群防群治工作,增强了公安工作透明度,推进了和谐警民关系,提高了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察尔汗派出所召开辖区企业治安管理工作推进会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为广大企业员工营造和谐安宁的工作环境。察尔汗派出所在钾肥公司召开辖区企业治安管理工作推进会。




察尔汗派出所在钾肥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辖区企业治安管理工作推进会,会议首先通报了近期辖区的维稳、信访、社会治安及防控工作情况,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开展治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盗、抢、枪”、“黄、赌、毒”等各类违法犯罪,会上,我所民警与企业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送法进企业”、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工作。

通过此次会议,加强了法制宣传和教育,增强了广大的企业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和观念,使依法办事的理念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为察尔汗地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乌图美仁派出所组织召开全乡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为切实维护我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稳定,保障矿山涉爆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近期,乌图美仁派出所组织召开全乡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会议由乌图美仁派出所所长赵岩主持。全乡各涉爆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乡政府代表,派出所监管民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乌图美仁派出所通报了2017年至2018上半年公安机关对各涉爆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情况和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并组织宣传民爆物品安全管理的相关条例,还与各涉爆单位负责人签订了《民爆物品治安管理安全责任书》。

所长赵岩在会议中对2018年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四点工作意见:一是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和安全危机感,同时切实抓好自身管理,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二是各涉爆单位要自觉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通过不断自查自纠,逐步减少安全漏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进行分类汇总,逐一研究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各涉爆单位要认真开展好本单位从业人员宣传、警示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工作,避免产生麻痹思想,对不具备资质、未能履行爆破相关岗位作业要求的,一律不得上岗,确保民爆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安全。四是治安管理部门要结合“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互相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对辖区各涉爆单位的日常巡查监管和用量审核,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全力维护我乡社会治安稳定。

站前路派出所召开辖区旅店业治安管理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辖区旅馆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辖区旅店业安全稳定。督促旅店业全面落实“四实”登记,杜绝旅店业“人证不同一”、持他人证件等违规登记的发生,有效提升辖区旅馆业基础数据采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站前路派出所组织辖区旅店业召开治安管理工作会议。




会上,站前路派出所民警组织全体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旅店业治安管理办法》和《反恐怖主义法》内涉及旅店业的相关内容,并按照市局相关工作方案提出要求。一是旅店业负责人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将实名登记工作长期坚持,形成常态化,不能受利益驱使,抱侥幸心理,违法违规。二是要严格“实名登记”,严格旅客住宿信息登记上传的规范操作,各业主在经营过程中要杜绝无证住宿、多人一证住宿等情况发生,必须保证旅客信息的录入准确完整。对住宿登记的人员先登记再入住,一人一证,要仔细核查旅客住宿信息,并仔细录入上传,确保信息完整有效。同时要求旅店业的从业人员要做到“一律持证上岗,不合格的一律待岗培训,不得从事前台服务员工作”。三是要求旅店的从业人员,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学会使用旅店业信息录入系统,同时加强对系统的管理维护,从而不断提高自身从业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各旅店业负责人加强旅店内部安全管理,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最后,所长韩群向辖区旅店业主强调,一是认真做好“四实”登记工作,若发现涉疆、涉藏及可疑人员登记入住时,第一时间要向派出所报告,严禁无证住宿、一证多住和甲证乙住等违法行为发生;二是加强旅店业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可疑人员和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制度。严禁旅馆内发生“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未报告或报告不及时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三是旅店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设,对存在的防范薄弱环节,要求自查整改,及时消除治安隐患,防止各类案(事)件发生。四是要定期维护好旅店业治安系统,保持传输畅通,如发生系统或网络故障,及时与派出所联系,尽快予以修复,确保系统运转良好。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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