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司法
深圳福田法院举行“健康人生,绿色无毒”“国际禁毒日”公开宣判活动
2019/6/25 17:43:49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吴丽娜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吴丽娜):6月25日上午,深圳福田法院举行了“6·26国际禁毒日”涉毒类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活动,本次活动以“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为主题,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的“深圳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公开宣判大会”活动之一。当天,2宗贩毒案件的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6名区人大代表现场旁听,12家中央、省、市各级媒体记者现场报道,数千名网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直播。

案件一:瘾君子以出租屋为据点以贩养吸 出售200余瓶止咳水
被告人陈某某,曾三次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2017年,被强制隔离戒毒,然而这仍未让他远离毒品。为了筹集毒资,他走上了贩毒的道路,专门租下福田区某小区房子对外出售止咳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分多次从水客处购买各种品牌止咳水,并于2017年6月向吸毒人员黄某某出售止咳水若干瓶。2017年7月23日20时许,民警进行辖区日常检查时抓获被告人陈某某,并当场查获各种品牌止咳水(检出可待因成分)共计202瓶。
陈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福田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案件二:贩卖冰毒5克 获刑二年
2018年6月13日晚,李某某(另案处理)通过微信联系被告人刘某某,向刘某某购买了4克冰毒。随后,李某某将其中2克毒品卖给卢某(另案处理),双方进行毒品交易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在卢某身上缴获两小包冰毒(检出毒品成分甲基苯丙胺,净重分别为1.01克和1.00克)。在讯问过程中,李某某供述此次交易的毒品由刘某某提供,并表示愿意配合警方抓捕刘某某。
2018年6月26日中午,刘某某到达与李某某约定地点交易时被民警抓获。民警在旁边草丛内缴获被刘某某丢弃的用茶叶袋包裹的冰毒一包(检出毒品成分甲基苯丙胺,净重0.95克)。为逃避法律追究,刘某某故意大力踩踏毒品,意图毁灭证据,公安机关及时将其控制并将毒品封袋保存。
经审理,福田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刘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以案说法:远离吸毒和涉毒犯罪 敬畏生命和法律
“今天公开宣判的两宗案件具有典型性,两名被告人都曾有吸毒史,沾染毒品后难以戒瘾,为了高额的毒品开销而走上贩卖毒品的违法犯罪道路。”宣判后,福田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李涛向在座旁听者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染上毒瘾后,他们的行为总是围绕着毒品转,为了吸毒而犯罪甚至丧失人性。”

结合案件,李涛法官还介绍道:“为了自身利益,贩毒者常会将毒品伪装为常见的食品,比如兴奋剂、止咳水、跳跳糖、阿拉伯茶等,这些新型毒品迷惑性很强,毒品效果持续时间较长。”
在座的人大代表纷纷感叹道:“今天的庭审让我们真切感受到毒品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真实的案例也在警示大众坚决不能触碰毒品。福田法院对毒品犯罪的依法严惩,也让群众对司法机关肃清毒品危害,净化社会环境充满信心。”
福田法院:立足刑事审判职能 依法打击毒品犯罪
2019年以来,福田法院审结贩卖毒品、非法容留他人吸毒等各类毒品犯罪案件共计60宗,判处8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至拘役四个月刑罚,并处罚金,震慑了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彰显了福田法院依法打击各类毒品犯罪、有力保障社会安全稳定的态度和决心。
案件审理过程中,福田法院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严格依法公正审判,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从重判处。在坚持从严从重打击的同时,注重宽严相济,对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认罚的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接下来,福田法院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持续保持打击各类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遏制毒品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深入推进禁毒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