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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

借助四项“组合拳”有效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托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量显著下降

2019/7/30 17:44:09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王铭杰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2019年上半年,托县纪委监委共受理信访举报93件,同比下降24%,本级受理45件,同比下降47%;其中群众来访反映问题30件,同比下降46%。信访举报量显著下降客观上反映出,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工作渐趋深化,一大批信访矛盾和积案得到化解,群众切身利益得到维护,合理诉求得以满足,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显著提升。

“三务”公开架起党群干群“连心桥”,保障了群众知情权、监督权,起到了源头治理的效果

“实现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信息、数据公开‘全覆盖’,架起党群干群之间的‘连心桥’,能够达到群众看得见公开,干部经得起公开的效果,维护了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群众对干部的疑虑、猜忌减少,相应的信访举报量就减少了。”

2019年以来,托县纪委监委全力推进“三务”公开工作提档升级,层层压实“三务”公开主责部门和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严肃查处“三务”公开不到位的基层干部,确保党务、政务、村务全程公开,实现了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数据公开透明。坚持问题导向,托县纪委监委组成工作组深入镇、村(社区),采取入户走访、实地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三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限期要求整改。

有力推进“互联网+”“三务”公开工作,托县纪委监委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及相关部门切实履行“三务”公开主体责任,在不断规范完善宣传橱窗、公开栏、电子屏等传统公开方式的基础上,指导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及各部门的党务、政务、村务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实现公开从“上墙”到“上网”的转变,有力推进“互联网+”“三务”公开,起到公开内容“看得见、广覆盖、易查询”的良好效果。

“上访变下访”工作改进信访方式,有效化解矛盾和积案,发挥了前移关口作用

群众上访反映问题大多是由小事件发酵引起的,如果能够在事件形成初期得到妥善处理,就不会演变成信访问题,更不会出现缠访、闹访现象。“上访变下访”工作开展以来,托县纪委监委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坚持领导班子成员接访与主动下访双管齐下,对复杂疑难信访案件和线索简明易查的信访案件进行起底排查,分别明确包案领导和责任部室,坚持“一起信访案件、一名包案领导、一个责任专班、一套化解方案”的基本思路,实行“包调查、包落实、包协调、包稳控、包解决”的“五包”责任制,主动深入群众中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推进了一批信访积案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上访变下访”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削减了信访存量,遏制了信访增量。特别是涉及社会保障、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等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明显减少。

“过去此类信访问题因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是百姓的痛点,同时也是信访举报的热点、难点。群众来纪委反映此类问题,多是个人诉求,具有矛盾化解难、政策解释难等特点。现在通过开展‘上访变下访’工作,前移了信访受理关口,正面回应了群众诉求,减少了群众上访成本。”

据统计,2018年1-6月,托县纪委监委受理涉及征地拆迁、劳务纠纷类信访问题15件,2019年同期涉及此类问题的信访举报为11件,同比下降31%。此外,较去年同期,“老账旧翻”类历史遗留问题明显减少,客观上反映出信访矛盾和积案得到了积极化解,重复举报、多头举报现象得到了有效缓解。

专项整治工作聚焦百姓痛点,严肃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彰显了标本兼治成效

2019年上半年信访受理总量呈现下降趋势,客观上反映出随着正风肃纪力度的加大,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严查快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切。特别是四个“组合拳”工作开展以来,托县纪委监委以专项治理工作为抓手,紧紧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一系列监督实施方案,采取有力举措加快核查群众反映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以及涉农涉牧违纪违法问题。同时,县纪委监委结合“高质量办案年”活动,深化警示教育,有效发挥执纪审查“标本兼治”作用,切实做好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经研判监督执纪问责信访子系统中的“问题属地”项目指标,涉及托克托县所辖5个镇、1个河口管委会的信访举报,2019年1-6月较去年同期下降46.2%,客观上反映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反映农村基层“微腐败”问题明显减少,案件查办这一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直接有力手段得到了充分发挥。

“清风干部”评选工作强化正面引导,弘扬了社会正能量,突出了正向激励导向

惩治“蝇贪腐败”的同时,托县纪委监委扎实开展“清风干部”评定工作,严格把控“人选关”“审核关”,抓实 “动员、申报、初审、复审、公示、公布”六个环节,确保“清风干部”树得起、立得住。全县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清风干部”评选工作主体责任,按照时间表、路线图认真组织实施。各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组会同相关部门组成审查组对填报人员日常廉洁履职情况进行审查。2018年,共评选出2017年度“清风干部”2123名,在基层党员领导干部中唤起了“重纪、重法、重廉”“自重、自省、自警”的廉政清风。

“清风干部”评定工作既弘扬了清风正气,传递了社会正能量,又构建了良好政治生态,改善了党群政群关系,客观上消减了信访矛盾,减少了信访增量。干部清廉,百姓心安;见贤思齐,蔚然成风。“清风干部”评定为纪检监察正风肃纪工作开辟了新的路径,书写了正向激励、正向监督的新篇章。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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