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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一线

对加强执法记录仪在交通管理工作中应用的思考

2019/7/31 9:38:44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柯 林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柯 林):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对规范监督民警执勤执法行为,强化民警执法证据意识,切实保护民警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笔者结合基层交警工作实际,就如何加强执法记录仪在公安交管工作中的应用谈一些个人观点,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执法记录仪的基本特点

执法记录仪又称警用执法记录仪或现场执法记录仪,是针对执法部门的实际需求研发设计的一款高科技警用单兵装备,它具有简单便捷、防震、防水、防摔、存储容量大、录像时间长、图像摄录效果佳等特点,集数码摄像、数码照相、对讲送话器、录音笔等功能于一身,能够对执法过程中进行动态、静态的现场情况数字化记录,通过随机配备的管理软件,可以防止文件被篡改,保证所拍摄资料的真实、完整、公正和权威,为交警规范执法、保证民警和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执法记录仪在公安交管工作中应用的重要意义

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有利于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以前民警在执法时,处理违法行为时,对自己的执法过程要求不够严格,所以往往有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发生。配备执法记录仪后,可以客观公正的全程记录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能够以一个真实的、具有公信力的警务模式,呈现在公众的视野范围内,防止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人情法。同时督促民警在工作中不能有丝毫懈怠,既规范了民警执法活动,更有助于提升民警的执法水准,尤其是在参与一般程序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的现场处置,以及治安刑事案件的先期处置工作中文明、理性、平和、公正执法。

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有利于保护民警合法权益。交通民警身处执法第一线,整天与交通参与者打交道,经常会碰到违法驾驶人不理解、不配合交警的执法,有的还会谩骂、推搡交通警察,故意制造事端引得不明真相的过路群众围观,制造现场混乱,最后使得交通警察的正常执法工作陷入被动。由于执法记录仪具有同步录音录像功能,能将执法过程中现场情景录制下来,真实记录违法当事人实施的交通违法行为,固定违法事实证据,一旦出现投诉或争议,可以作为有力的现场证据,真正做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民警一个清白”。比如在执勤执法中处理一些具有争议的交通违法行为时,如果没有有力的证据,在纠正处罚时执勤民警将十分被动,甚至引来不明真相的群众围观指责,交警的正当权益和安全也难以有效保证。

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有助于提高事故处理效率。随着车辆的不断增多,交通事故的数量也在急剧上升,在所有的交通事故中,一般简易事故占绝大多数。交警部门只有尽快的处理简易事故,才能确保道路的通畅,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执法记录仪可以快速、准确、完整地记录现场资料,对民警当场处理简易事故,作出事故认定提供了充实的证据。同时也消除了事故当事人对事后保险理赔的顾虑。更对于一些逃逸事故,较为复杂的事故,执法记录仪的使用保证了证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为事故快速、正确的解决提供了有力的条件。

执法记录仪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部分民警认识不到位。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是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公安交警队伍行风建设、保障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然而,部分民警自认为经验丰富,足以处理遇到的任何事情,没有及时转变执法理念,执法证据意识、执法规范意识、诉讼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执法记录仪使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民警在执法记录仪使用上有抵触情绪。

个别民警使用不熟练。执法记录仪作为一种现代化的科技装备,其更新换代快,性能操作不尽相同,虽然组织执勤民警进行了使用、管理培训,但仍有一些民警未能熟练掌握使用其性能和操作规程,不能很好地掌握操作技巧,比如拍摄技巧、主体要素、管理维护等方面,使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效果大打折扣。

相关制度建立不完善。从当前情况看,部分基层交警部门在执法记录仪配发后就大事完结,尚未建立与之相匹配的执法记录信息录入、信息管理、信息研判等规章制度,没有形成完备的执法记录信息筛选、存储数据库,不能定期研判执法信息,也没有相关部门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记录建立有关备份来进行审查、考评的规章制度,致使其使用管理效果不理想。

对其使用特点存顾虑。执法记录仪记录着民警执勤执法的整个过程,有利有弊,是一把“双刃剑”。正是基于这一点,许多民警怕自己的不规范执法行为被记录下来,对应用执法记录仪积极性不高,甚至片面认为这是上级领导对民警的一种监督措施和手段,一旦在执勤执法中出现问题后会致自己于不利位置,把它当作成一个累赘,始终在心里存在顾虑。

对如何正确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意见与建议

提高思想认识,引导民警积极使用。执法记录仪是实时记录民警执法活动的装备,不仅可以对执法现场进行实时记录,有效避免纠纷,保护民警的执法权益,同时还可以对民警的执法行为进行全程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基层交警部门应积极加强警示教育和正面引导,切实提高民警对使用执法记录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思想认识,自觉更新执法理念,高度重视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管理,把其作为日常执勤执法活动必备的工具之一,切实发挥在固定执法证据、加强执法监督、保障合法权益、提高执法质量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从根本上增强执法证据意识、执法规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杜绝民警随意执法,有效避免侵害民警个人正当权益和损害公安交警执法形象的现象发生。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民警使用能力。通过举办培训班、“战训合一、轮值轮训”等多种形式,加强民警业务素质培训,全面提升民警的法律、法规和交管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全体民警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升一线执勤民警执法能力。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将其纳入民警日常培训的重要内容,集中组织执勤民警实际操作技能培训,深入讲解使用要领、技巧,反复强调注意事项。民警要高度重视执法记录仪使用的学习,将其作为岗位练兵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边用边学,学用结合,以用促学,以学促用,全面提高使用能力。

严格规范使用,充分发挥最大功效。对执法记录仪严格保管,要指定专人负责执法记录仪的发放、登记、维修、保养,出勤(警)前检查,确保仪器完好有效;做好记录信息的存储、保存和调阅、调取等工作;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管理,设置专用存储设备。所有路面执勤、事故处理岗位和窗口单位民警在上路执法、事故处置、为民服务和其他执法活动时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并同步启动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并保证连续、完整录制摄录,不能间断。执法记录仪只能记录与执勤执法、事故处理等警务活动相关的音视频资料,不得录存与警务工作无关的音视频资料,不得录存涉及他人隐私的音视频资料,不得自行删除警务工作录音录像内容。在执法记录仪因电量耗尽、存储空间不足或机器故障等无法进行记录时,应立即上报,迅速排除故障,进一步加强执法记录仪的使用。

建立健全制度,提高交管工作成效。要结合基层交警执法实际,按照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法记录仪使用制度,为执勤民警使用执法记录仪提供规范的操作方法、维护保养方法及考核考评要求。特别是要针对日常执法活动中容易出现的细节问题,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为规范执法提供制度保障,全面提高交管工作成效;制定规范执勤用语,要求执勤民警在纠处违法行为和接出警时,一定要提前告知当事人使用记录仪情况。

加强督导检查,监督民警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一线执勤民警使用管理执法记录仪、建立实施办法、工作制度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凡发现违反执法记录仪管理规定,不按要求携带使用执法记录仪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执法记录仪工作台帐,形成有效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部门领导要模范带头,在执勤执法工作中按要求使用执法记录仪,并将执法记录仪的佩戴使用作为日常查勤的重点。同时,民警上路执勤要严格执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要求,规范执法、文明用语,构建良好的警民关系,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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