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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文化

山东邹城多措并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018/6/16 9:56:40 来源:司法部政府网    作者:

近年来,山东省邹城市认真贯彻落实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通过整合司法行政资源,拓展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实体平台建设更加完善。2017年,司法局顺利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搬迁和功能提升。服务中心整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办理等服务项目,采取指引、咨询、受理、投诉、办理等服务方式。服务大厅采取“前台后厂”模式,科学划分了引导区、等候区、服务区和接待区。服务区开设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热线、公证预约办理等7个服务窗口,为广大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法律服务。目前,7 个镇(街) 168 个村均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

法律顾问覆盖城乡。出台《关于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对“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2016年,由司法局牵头,5个律师事务所、16个法律服务所参与,74名律师、138名法律工作者与全市58家企业、895个村签订了法律顾问聘任合同,16个镇(街)均成立了法律顾问团,实现了政府、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通过落实每月驻村,定期送法上门,开设法治讲堂,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和帮助村(社区)提升依法办事、民主管理的决策水平。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800多次,草拟和帮助起草审查合同865件,开展法治培训146场,帮助诉讼和非诉讼代理293件。

公共法律服务运行规范。一是建立台账制度。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接待、咨询、来电、来访记录等业务台账登记工作,并将相关数据按规定及时录入法律服务信息系统。二是律师点援制度。根据律师的专业特长和工作需要,建立点援律师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在受理申请区提供律师花名册。三是舆情分析制度。在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和办案过程中,收集整理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大规模上访事件的矛盾纠纷信息,每季度总结分析情况,形成咨询接待舆情分析报告,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四是质量评价制度。通过使用意见箱或质量反馈卡等评价措施,对法律咨询、申请受理等岗位人员的服务情况进行测评,作为管理的重要依据。

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有力。健全完善了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体制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需要的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建设,以及工作经费给予保障。2017年,市投资400万元,高标准建成600平方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束镇、峄山镇均投入100多万元,打造高标准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同时,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公益性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信访案件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工作,建立完善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有力地保障了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公共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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