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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

内蒙古托克托县纪委监委坚持“四轮驱动” 推进高质量办案年活动步入快车道

2019/8/8 9:35:09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王铭杰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今年以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高质量办案年”活动有关部署,严格执行案件质量核心标准、八条基础标准,围绕“三个100”标准,坚持前移政治监督关口、突出安全文明办案、包案化解高效处置、严格审理审核把关“四轮驱动”,推进高质量办案年活动步入快车道。

政治监督引领带动,增强监督检查精准性。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围绕“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前移监督关口,完成县镇村4445名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廉政档案录入工作,对848名干部作出廉政意见回复。在日常监督上精准发力,做细做实监督职责,组织各派驻纪检组督促各单位整改“三重一大”事项20余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35项,梳理廉政风险点119个,制定防控措施149个。组织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对87名新任职领导干部开展岗前廉政谈话,引导新任职领导干部时刻紧绷廉洁弦、把好廉洁关。

制度建设压责推动,增强办案程序严谨性。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夯实“稳”的基础,牢牢守住审查调查安全“生命线”,组织各审查调查部门围绕安全意识、制度执行等5个方面进行深入自查,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压实责任。健全完善谈话室使用流程、安全文明办案责任制落实、“走读式”谈话管控等重点环节的安全制度和保密安全制度。始终保持“进”的态势,对标自治区纪委监委“高质量办案年”活动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分工方案、分工任务表、分工台账,细化实化任务,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的工作格局。修改印发《托克托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常用文书》(附蒙文版),规范了办案程序,实现案件办理程序、操作规范、文书模板相统一。

包案化解高效促动,增强抓早抓小主动性。以深化包案化解作为实施“高质量办案年”活动的突破口,创新“两结合、四账、五环节”工作模式,即把高质量办案与案件办理速度、解决信访问题“相结合”,推行建账、对账、销账、交账“四账”工作法,抓实分析研判、分流交办、主动下访、深挖彻查、建章立制“五环节”,确保台账内问题线索“严查快办”、信访积案“清仓见底”,实现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扶贫领域信访问题结对包联“全覆盖”。通过深入开展包案下访,对问题线索分别明确包案领导、联络部室和责任部门,形成环环相扣的包案下访工作模式。今年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共下访14批次32人次,接待反映人61人次,排查信访问题20件,下访解决6件,正在解决8件,息诉罢访6件。

质量评查引领发动,增强执纪问责严肃性。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紧紧围绕案件质量这个核心,严格按照执纪审查“二十四字”标准精准把关,突出发挥审理部门的监督制约与审核把关职能。今年上半年,以提前介入、共同会商、回复意见等方式,共向办案部门提出补证意见39条,有效传导标准,防偏纠错,指引、倒逼执纪监察工作上下游共同提高办案水平。围绕做好处分决定执行“后半篇文章”,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全面自查,聚焦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对账销号。坚持问题导向,深挖问题根源,深化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制定处分执行“一制度一办法”(《受党政纪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制度(试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试行)》),切实推动监督检查常态化、回访教育制度化,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受处分人员关心到位,切实维护党纪政纪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彰显严管厚爱的鲜明导向。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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