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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一线

男子无证驾驶上高速被行政拘留5天罚款1000元

2019/8/22 11:51:45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刘欢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通讯员 刘欢):8月20日,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四大队在开展“迎大庆、保平安”百日整治行动中查处一起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驾驶人张某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5天。

当日10时43分许,乐山警务责任区民警在G0512成乐高速公路夹江收费站开展“迎大庆、保平安”百日整治行动,在对一辆川L大众小型轿车开展例行检查时,驾驶人还未寻找的情况下就称自己未带驾驶证,在对其进行询问时,但他言辞闪烁并刻意回避民警的询问,此反常行为引起了民警的警觉。在民警耐心的开导教育下,驾驶人出示了身份证。经过公安网查询比对,发现张某未取得驾驶资格。在铁的证据面前,张某承认了无证驾驶的违法事实。据张某交代,他去年就买了车,最近刚报名参加驾考。前几天他的女朋友将车从夹江开到成都金堂,因家里用车,他认为自己驾驶技术不错,且金堂到夹江全程高速公路,应该没有交警检查,便心怀侥幸,当日到金堂将车开回夹江,刚出夹江收费站时却被高速交警逮住了。当民警告知张某未取得驾驶资格驾车的严重后果和危害后,张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目前,大队在考虑张某在被查处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认识深刻,同时积极配合执法工作,且是初犯,依法对张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5天及处罚金1000的处罚。


四川高速交警在此提醒未取得驾驶资格或即将取得驾驶资格的“准驾驶员”,在未取得到驾驶证的情况下切勿驾驶机动车,否则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机构也会因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对其车辆购买的保险拒赔,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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