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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法院发放首批执行保险救助款,扶弱济困解民忧
2019/8/27 10:43:08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钟家艳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陕西讯(徐庆涛 钟家艳 ):8月26日,石泉法院在执行指挥中心举行司法救助款发放仪式。院长单福东为三名困难申请执行人发放了共计4万余元的司法救助款。
此次司法救助款的发放,是石泉法院首次运用执行保险机制解决的首批涉民生案件。被救助的申请人均是涉民生案件的当事人,有因发生交通事故受到损害,需要花费巨额医疗费治疗的,而被执行人因贫困无力承担或因无财产可供执行短期内无法履行的;也有因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赔偿,被执行人刑满释放刚回归社会不久,双方均为贫困户的。致使当事人的生活及家庭陷入困境。为切实解决困难申请执行人生活的燃眉之急,减轻困难当事人的负担,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经过严格的审查核实,以及走访调查后,予以司法救助。
近年来,为深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助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石泉法院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和创新司法救助体系。2018年开始引入“执行救助+保险”机制,石泉法院作为投保人,将该年度救助资金额度作为保费基数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的救助基金总额能增益至1.5倍。由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石泉支公司为石泉法院符合救助条件的胜诉当事人提供执行救助保险服务。
通过该机制不仅有效拓宽了司法救助的渠道与覆盖面,而且充分运用有限的救助资金为更多的困难当事人解决生活所急。救助款的发放,切实让人民群众真切的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与关怀,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