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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风采

四川南充:办公办案网上见!

2020/2/20 10:15:17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四川讯(李佳芳 报道):为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防控疫情,避免交叉感染,南充全市法院通过网上诉讼服务中心、云上法庭等开展审执工作,确保防疫防控、审判执行两不误。

面对面办公:审委会搬到了网上

“现在开会,李庭长,请你先给大家介绍一下案情。”2月10日上午,蓬安县人民法院王晓燕院长坐在办公室,将手机放在自己面前,开始主持一场特殊的审委会。

视频画面里的参会人员有的在办公室,有的在值守法庭,有的在家中,大家纷纷通过手机镜头发表各自的意见,对案件展开讨论,实现了现场讨论的“零距离”沟通效果。

这场时长40分钟的审委会,从发出会议通知到召开会议,仅5分钟时间,与会人员全部到位,讨论工作马上展开,快速、高效、便捷的会议方式,解决了以往审委会委员外出不能参加会议、法庭路途遥远等问题,节省了准备时间,节约了会议成本,提高了参会效率,让与会人员感叹省时又省力。

在全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非常时期,为有效避免传统会议多人到会场,人员聚集现象,蓬安法院积创新办公方式,改变传统面对面办公模式,及时推行视频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开展工作交流讨论,降低聚集开会病毒传播几率,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抓好审判执行工作,以坚强决心保障法院工作稳定开展。


四川微法院:我们在网上见面了!

“原告,原告,能听清吗?收到请回复。”

“能听见,能听见。”

“被告,你那边信号咋样?能听清吗?

“可以,没有问题。”

2月11日下午3时,庭审现场,国徽高挂,身着法袍、面带口罩的西充县人民法院双凤法庭员额法官杨驰面前无纸无笔无电脑,对着一部手机宣布正式开庭!

远在湖南的原告,身处南充的代理人,位于西充县仁和镇双江的被告各持一部手机,通过手机端掌上法庭视频三地连线,利用“四川微法院”小程序,顺利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

庭审中,虽然原告、诉讼代理人、被告均没有出现在庭审现场,但是庭审环节一应俱全,掌上法庭“智能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审判员主持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有无申请回避、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后,进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发表最后意见等各个环节,整个过程条理清晰、节奏井然、规范有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环环相扣、层次清楚,与传统庭审过程相差无几。

在“四川微法院”远程开庭的50分钟里,当事人通过网络视频连线,画面清晰、音质优良,最后庭审顺利结束 。

云上法庭:当事人称很满意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南充中院及辖区7家基层法院先后购置设备,推出“云上法庭”。

特殊时期,“云上法庭”给我们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我们对人民法院如此高效又安全的司法服务表示感谢,2月12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接到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

原告崔某某与被告汪某某买卖合同纠纷原定于2020年2月12日开庭,疫情期间,经承办法官与原告崔某某、被告汪某某及代理律师进行沟通后,双方一致同意提前至2月10日通过“云上法庭”在家参与庭审。

2月10日上午9时,南部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任伟与书记员已在审判庭中做好了远程开庭准备,待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通过微信确认“到庭”后,立即开启“云上法庭”远程庭审,双方当事人通过网络视频完成了宣读起诉状、答辩、示证、质证等整个庭审过程。

审理结束后,承办法官点击休庭按钮,书记员将庭审笔录发送给双方当事人、代理人进行核对和电子签字,由于双方争议不大,从正式开庭到签字结束,整个庭审只花了20分钟。

云执行:网遍千山万水

2020年2月14日上午,顺庆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苟某父子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来到法院自愿履行义务,而申请执行人贾某经常居住地在达州市渠县,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出门受到严格限制,无法亲自到法院来领取案款,执行法官桂芳彪在特殊时期,采用微信沟通的方式迅速执行完毕此案。

2011年,家住南充顺庆的苟某父子二人一直委托贾某帮其运输工程机械,2017年付过一笔运输款后一直拖欠贾某运输尾款未付。2019年5月,贾某诉至顺庆区法院,判决生效后苟某父子二人未履行,贾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桂芳彪于2020年2月7日收到案件后,及时对二人采取了网络查控措施,但二人银行存款不足。2月13日上午,苟某通过疫情期间值班电话联系到执行法官桂芳彪,得知被执行人苟某马上要外出工作,主动请求履行义务的情况后,告知其2月14日上午到法院履行义务,同时电话联系申请执行人贾某,然贾某经常居住在达州市渠县,且又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出门受到限制,其无法亲自到法院来领取案款。

2月14日上午10点,苟某按时来到法院。桂法官将苟某带至院安检室门口,进行了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后进行了接访登记,安排在疫情期间接待室。遂后桂法官与贾某电话联系,加贾某微信进一步沟通,通过视频、文字、语音等方式,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一致意见。

案款兑付时,因苟某银行账号、财付通、支付宝等被冻结,只能采取现金交易,而现金交易又违反法院执行工作相关规定,桂法官遂决定陪同苟某去工商银行南充分行将拖欠案款1.8万余元汇入贾某的银行账户。至此,该案顺利执结,深得当事人好评。

截至2月15日,南充全市法院运用网络线上查控 1299 件,金额1875.5万元,通过电话等形式和解共执结175件,执行到位标的金额 2987.6 万元。其中,网上办理委托执行 127 件,解除查封和续查封 118 件。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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