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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

拘了丨丨又一个不履行........

2021/11/23 9:29:00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阮斌 南方

拒不执行当“老赖”?

你真的

想好了吗?

旬阳法院“执行利剑出鞘”

为当事人合法权益

保驾护航


本网讯(徐庆涛 阮斌 南方) 2021年11月20日,被执行人罗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定义务被旬阳法院拘留。

案情介绍

被执行人罗某让申请人韦某在农商行贷款80000.00元后转借给自己,并向申请人出具借条一张。后被执行人未向申请人偿还该笔款项,致使申请人也无法向农商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偿还申请人80000.00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费用。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罗某未履行法定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

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罗某送达了执行法律文书,罗某接收文书后既不履行义务也不露面,执行法官多次去被执行人所在村组了解情况,均未寻找到被执行人下落。2021年11月19日早,申请执行人韦某打来电话,称被执行人罗某在邻村一家“事上”露面,执行法官判断,被执行人有可能再次消失,遂果断出击,赶赴被执行人所在地,要求罗某履行义务,罗某称没有钱也不寻求有效解决问题的办法,摆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老赖”架式。


因罗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法院决定对罗某拘留15日、罚款1000元。2021年11月20日,被执行人罗某被送往拘留所执行拘留。

维护公平正义是法院的使命,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法官的职责。旬阳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充分运用执行强制措施,迫使被执行人更加积极履行义务,更好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官说法

《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陕西省旬阳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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