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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

上门立案+快速执行,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

2022/7/27 11:21:50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廖泓铭


本网讯(徐庆涛 廖泓铭) “感谢双河法庭,刚才银行短信提示收到法院给我兑付的执行款了”......

办案过程

吴某诉李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双河法庭依法判决,由保险公司赔偿吴某各项经济损失,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未按期履行赔偿义务,吴某因受伤,行动不便,电话求助双河法庭。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法庭工作人员问明情况后,准备好立案需要的各类材料,驱车前往吴某家中,为吴某上门执行立案。


在吴某家中,法庭干警为吴某制作口头立案笔录,同时指导吴某完善立案材料及执行案款相关银行账户信息。执行干警告知其安心养伤,案件将依法执行,如案款执行到位,法庭会通过法银直联的办理方式将案款向其兑付。

立案后,法庭干警迅速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督促其限期履行义务。保险公司于次日将案件标的款汇至法院账户,执行干警通过执行系统,于当日将执行案款兑付至吴某个人账户,案件顺利执结。


一直以来,双河法庭始终坚持 “干警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为民理念,不断提升司法为民便民意识,为特殊当事人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将口头立案、上门立案、上门兑付标的款等司法便民举措常态化开展,在日常工作中践行“司法为民办小事,温暖民心显担当” 。(陕西省旬阳市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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