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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

我为群众办实事|公正执法暖民心,赠送锦旗表谢意

2022/8/3 10:35:54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李伟


本网讯(徐庆涛 李伟) “感谢周法官,这么快就把钱给我要回来了,这个执行速度太让我意外了”。近日收到执行款的王某某夫妻将一面印有“执行有力,公正执法”的锦旗和一封红彤彤的感谢信送给旬阳市法院的执行法官,感谢执行法官的公正高效。

案情回顾

2020年王某某与何某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王某某提起诉讼后,法院判决何某赔偿王某某损失。判决生效后何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周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何某系公职人员。多次做其思想工作,告知其作为公职人员应带头遵纪守法,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经过周法官耐心劝说,何某考虑再三后当即联系亲友筹款,第二天将案件款全部履行。


执行完毕后,王某某说出了自己心里话:原本担心法院会顾忌何某公职人员身份袒护何某,怠于执行,因此自己心里面对执行期望不高。但是,没想到从立案到拿到赔偿款仅用了三天时间。这起案件周法官高效公正地充分保障了老百姓的胜诉权,捍卫了法律尊严;通过本案的执行,王某某真正地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每一份执行申请,都承载着申请人沉甸甸的希望。兑现判决,回应关切,就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守护的正义。旬阳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持续提升执行质效,让依法执行“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以“百分百”的付出将“纸上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法官寄语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强化对公职人员的信用监督。人民法院应及时将党员、公职人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以及非法干预、妨害执行等情况,提供给组织人事部门等单位掌握,采取适当方式共同督促改正。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非法干预或妨碍执行的党员、公职人员,构成违纪违法的,分别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公职人员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尽管在执行案件中占比不高,但影响却极为恶劣,故公职人员应当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做到诚实守信排头兵,否则将依法受到法律制裁。(陕西省旬阳市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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