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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

【司法为民】七旬翁怒上法庭讨说法,法官六进村舍化干戈

2018/8/31 14:10:30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宋彦廷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陕西讯(徐庆涛 宋彦廷):古有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辅佐建立蜀汉皇朝,今有法官六次走访当事人力争促进调解。




今年四月份,石泉县法院受理了一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的案件,办案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组织送达,并向双方当事人初步了解案件情况,确定了开庭时间。

法官经过六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口若悬河、各执一词,对案件事实争议较大,原告认为和被告之间签订的补充协议存在欺诈,被告所称的置换的车库实为库房,车辆根本无法进入且被告也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交付房屋、车库的义务;被告则认为其补充协议的约定是双方自愿合法签订的,当时原告实地查看了车库后才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不存在欺诈的事实,并且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大部分义务,同时承认部分房屋是因为工作上的问题未交付,也承诺愿意将租金给付原告。鉴于本案涉及征地拆迁,情况复杂,牵连范围广,双方争议较大,于是法官庭后组织双方到现场进行了勘验调查,丈量了争议车库的大小,根据双方举证质证及法院的现场勘验调查,确定了案件基本事实。因为原告为七旬老人,经不起三番五次的折腾,双方矛盾深拖拉时间长,法官希望此次能够通过法院组织调解彻底解决纠纷,修复双方的矛盾。于是多次上门走访,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细致制定调解方案。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6次走访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自愿承诺此后不再因为此事发生任何纠纷,法官心里的大石头也终于落地了。

对待每一个司法案件,不单单是判决那么简单,更要注重做到案结事了,案结后对社会的指导和示范作用,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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