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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

开学了,家长们注意了!

2018/8/31 14:12:27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宋彦廷 贺家塨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陕西讯(徐庆涛 宋彦廷 贺家塨):又到一年开学季,微风拂过笑脸、细雨轻润脚尖。一个个稚嫩的面孔、一个个鲜艳的红领巾、操场上追逐嬉闹的烂漫共同勾勒出九月最靓丽的校园画卷。然而近年来,未成年人伤害类案件却频频发生,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威胁,甚至已经成为广大家长乃至整个社会的心病。

关爱未成年的人健康成长,托举明天的太阳。今年六一儿童节,陕西省高院发布近三年来陕西省法院集中审理的十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兴平市屈某甲、屈某乙监护权变更案,西安市某幼儿园人身侵权案(校园侵权)、汉中市谭某(未成年人)与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咸阳市被害人张某司法救助案、洛南县王某故意伤害案(校园侵权)、宝鸡市贾某猥亵儿童案、渭南市王某拐卖儿童案、延安市唐某、韩某、李某抢劫案(校园侵权),商洛市熊某、冀某强迫未成年人卖淫案(双方均系未成年人)、安康市成某故意杀人案(受害方为未成年人)。部分案件对未成年人的伤害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人民法院的裁判释放了坚决严惩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决心,手持正义之剑守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

那么面对未成年人伤害事件频频发生,广大家长朋友们如果遇到又如何应对?如何来维护孩子的权利?又如何将对孩子的影响降到最低?

第一、遇到未成年人伤害案件,家长和孩子朝夕相处,总是能最快的发现问题,此时不要慌张,应该第一时间向校园、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公安报案。对侵权人进行法律制裁,同时对孩子进行伤害救治和心理辅导。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二、对已经判决的未成年人伤害将由侵权者及其法律监护人来承担对受害者赔偿。当侵权者有能力赔偿但拒不执行时,可以及时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侵权方无经济赔偿能力,受害方无法获得医疗费用赔偿及其他相关赔偿该怎么办?一边无法获得赔偿、一边受伤需要治疗,没有钱医治该怎么办?最后一步:申请司法救助,201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未成年人因受到伤害而无力承担医疗费用时,可以按照救助意见申请司法救助,并明确了救助标准和未成年人隐私保护!

影响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中,家庭的负面影响是最直接、最主要的。所以,家庭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

“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其身正不令而行”。家长是孩子第一个老师,对孩子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深远持久的,因而更要注重言传身教。尊老爱幼、遵纪守法、讲诚信、有担当、勤俭节约的家风会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晚清四大名臣之一曾国藩“勤奋、俭朴、求学、务实”的家风家训就一直被后人所传承,家风家训就是孩子生活、处世的首部“法”。

“昔孟母、择邻处”,孟母三迁的典故至今备受称赞。但说到底择邻而居不如营造“崇德向善”社会风气更有影响力。“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对待未成年人要多一些关心、多一些耐心、多一些爱心,这样才会真正为他们的茁壮成长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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