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司法
“村村通” | 法庭+社区(村组),赵湾法庭联动高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2022/8/19 11:38:51 来源:法治廉政网视 作者:徐庆涛 刘云
司法服务信息化村村通法庭+社区(村组)远程解纷再添好帮手
本网讯(徐庆涛 刘云)
近日,赵湾法庭完成与辖区四镇司法综治中心及村委、社区远程视频系统对接,实现人民法庭与镇综治、村社区视频网络互联互通,将信息化司法服务的神经触角深植到群众中,提升人民法庭司法服务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和能力。

首战告捷远程调解成效显著
赵湾法庭首次通过视频网络系统,联动镇综治中心和村委会,一天内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化解一起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将基层司法工作纳入信息化服务快车道。
【案情简介】
邹某雇佣刘某从事劳务过程中致刘某受伤,刘某要求邹某赔偿,邹某认为刘某自身也有过错且要求赔偿数额过高,双方就赔偿问题难以达成协议。

8月17日上午,赵湾法庭与纠纷所在地的桐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采用远程视频调解系统展开调解,为当事人解惑答疑,赵湾法庭的法官通过远程视频,为家在桐木镇的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合理的调解方案,最终促成双方现场达成调解协议。同时赵湾法庭开通司法确认绿色通道,用司法强制力为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同日下午,赵湾法庭又收到梅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远程视频调解邀请。
经了解,丁某租赁王某土地发展养殖产业。合同期未满,丁某因故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村委会多次组织调解未能成功,便向赵湾法庭致电求助,并主动邀请法官远程视频参加调解。
视频网络介入后,赵湾法庭的法官通过视频的方式,“面对面”参与该起纠纷的调解工作,“望闻问切”的看到和听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想法。
随后,法官从法律视角解析矛盾,以邻里乡情化解双方怨气,促使矛盾双方依法理性解决纠纷。
最终在法庭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共同努力下,给困扰双方的烦难问题画上了终结号。

创新弘扬枫桥精神
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赵湾法庭始终坚定服务基层、服务乡村、服务人民群众的理念,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能动力,打通信息化司法服务网络渠道,联动综治力量,为群众解忧化难。让群众足不出村,尽享高质便捷司法服务。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注入新活力。(陕西省旬阳市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