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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一线

高速交警夜查查获两辆车 一个能“换脸” 一个已报废

2018/11/30 20:12:06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李佳芳 徐祖壹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李佳芳 徐祖壹):2018年11月29日,四川高速交警四支队调集下辖三、四、五大队警力,在五大队辖区乐雅高速乐山南站、苏稽站开展夜查行动,在检查过程中分别在乐山南站、苏稽站查获了未按规定安装活动号牌、驾驶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各一起。具体情况如下:

当日晚19时许,民警在苏稽站对一辆黄色重型自卸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初次登记日期为2010年7月19日,检验有效期至2014年7月。根据货车10年以内1年1检的规定,该车已经连续4个检验周期未年检。已达到报废标准。据驾驶员李某介绍,他是去工地作业后抱侥幸心理把车开回来了,不曾想遇到交警查车,目前,李某已被民警采取扣留机动车、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证的强制措施,等待他的是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强制报废机动车的严厉处罚。


再来看看当日另外一起严重违法,20时许,民警在乐山南站对一辆白色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装有活动号牌架,随即指示车辆靠边停车接受进一步检查。该车驾驶员贡布某某告诉民警,自己买车后花了80元让人家帮忙上号牌,今天从康定过来准备去成都看望亲人,结果走错了路从这里出站被民警查到。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要求,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再次提醒各位驾驶员: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请大家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不开报废车,“换脸车”。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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