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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一线

全省联动 河南高速交警严查节后超员违法

2019/2/20 17:32:49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杨军政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当前,正值节后春运务工返城、学生返校高峰,为预防交通事故,针对节后超员违法抬头情况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在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内开展节后查处超员违法统一行动,重点查处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和面包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守护群众节后返程平安

【节后返程高峰,超员违法抬头】



面包车13人后备厢竟然坐5个儿童2月9日11时许,安阳高交警支队二大队执勤民警在南林高速安阳东收费站对重点车辆和重点违法整治行动时,民警在对一辆贴着黑膜的豫A号牌面包车检查时面包车内的情景着实让民警吃了一惊该车核载6人,却坐了13人,超员117%,其中8个成年人,还有5个孩子坐在后备厢的马扎上经了解,车上人员都是亲戚,几家人相约一起去安阳市亲戚家拜年,司机也知道超员危险,也知道是违法,碍于情面不得已就让他们挤在车里,抱着侥幸心理想着高速免费通行,交警应该放假了不会查车,加上自己的车又贴着黑膜,从外面根本看不见车里有多少人,哪知道交警根本就不放假执勤民警对驾驶员乔某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这样严重的超员是非常危险的,危害相当大,让孩子坐在后备厢里的马扎上,毫无保护措施,如果出现紧急情况,首先被伤害的是孩子,根本没有考虑孩子的安全!乔某当即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虚心接受了民警的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对超人员进行转运。


【小客车核载9人实载20人,河南高速交警严查除隐患2月8日10时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四支队教导员侯新宇带领民警牛林在京港澳高速安阳豫冀界河南公安检查站对进入河南的车辆进行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G号牌的小型客车车厢内人头攒动,明显超出车辆核载人数,存在严重超员违法的嫌疑。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将车辆靠路边停放,并清点车内乘客人数,确认该车为核定载客9人的小客车,实际载客人数为20人。经现场询问得知,车上人员都是亲戚关系,趁着过年期间从河北临漳出发去河南淇县走亲访友拜年,为了节约过路成本一家人挤到了一辆车上。民警对司机刘某的超员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对乘坐该车的乘客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让乘客明白客车超员的危害,并依法对驾驶员的超员违法依法作出200元罚款6分的处罚,现场监督超员乘客进行转运。


【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12人,新乡高速交警安全护送口】2月9日10时30分许,新乡长济高速交警大队大队长李文山带领民警阚清波、辅警李超平、房强正在长济高速新乡凤泉停车区执勤时,远远就看到一辆豫G牌照面包车缓缓驶来,民警示意该面包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检查中发现,面包车里大大小小塞满了12个人和一大堆礼品,车内空气十分污浊,民警立即责令车内人员下车并引导至安全地带。当民警向司机张某讲到超员的危害时,张某称,由于路程不远,认为不会有什么事。经核查,张某驾驶的豫G号牌的面包车核载7人,实载12人,超71%。民警依法对该车超员违法处以200元罚款6分的处罚,并对超员人员进行转运。经进一步了解,张某一家是赶往获嘉走亲戚,其家里面也没有多余的车辆赶到服务区转运超员乘客民警安排两辆警车将超员乘客送至长济高速获嘉下站口,并联系其亲戚派车到高速口接人。上午11时许,张某一家在两辆警车的护送下来到获嘉下站口,超员的乘客被安全转移到张某东的亲戚开来的车上。

自春节假期以来,河南高速交警查处超员违法259起,亲情超员居多,随着节后务工返城、学生返校高峰到来,超员违法呈抬头趋势。为消除安全隐患,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在节后春运期间在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内开展节后查处超员违法统一行动。

【全省联动,严查客车、面包车超员违法统一行动】

加强执法检查。全省高速交警依托高速公路省界公安执法站收费站、服务区等重点区域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面包车的检查力度严查超员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守护群众节后返程平安。

加强责任追究。严格依法处罚超员载客的驾驶人。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超员违法进行抄告,协调督促交通运输部门倒查追究企业责任,对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依据《刑法修正案(九)》追究驾驶人及负有直接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刑事责任。

加强群众举报和曝光。发动群众通过110、河南高速交警报警电话0371-68208110或“河南高速公安”等全省公安微博举报超员等重点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短信、微信微博以及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可变情报板等媒体和手段,大力宣传行动措施,营造严管严查氛围。

河南高速交警提示:当前正值节后春运期间务工返城、学生返校高峰,近期超员违法行为突出,全省高速交警在节后春运期间在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内开展节后查处超员违法统一行动,重点查处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和面包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请依法、安全、文明行车或乘车,坚决杜绝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规链接】

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依法处200元罚款,记3分。

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依法处200元罚款,记6分。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的,依法处200-500元罚款,记6分。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以上的,依法处500-2000元罚款,记12分。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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