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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

吉林: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将心比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019/8/13 9:27:15 来源:法治中国廉政网视   作者:宫兆洲 刘晨 唐宝林

法治中国廉政网视讯:8月7日,清晨刚刚上班大家发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办公大楼前门口有三个人正聊的热火朝天。

只见一位坐在轮椅上的大叔满脸笑容,正兴奋的和他对面的一名中年男子说着什么。足足有一个多小时。他们在聊什么呢?

原来,这位大叔姓王,是位农民,现居住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镇塔山社区。对面的男子是长白县法院执行法官唐宝林。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2008年2月间,吉林市蛟河某镇的沙某在长白做生意并投资林地开发,向王某借款三万余元,因经营不善亏损拒还还借款,故诉讼法院判决还款。期间,沙某因犯盗伐林木罪被长白县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于长春北郊监狱服刑。后沙某服刑期满,至今未回到原居住地。因沙某没有可执行财产,该执行案件终止。

2019年8月份,长白县法院执行局,经多方查证发现被执行人沙某在本县马鹿沟镇某村有林地,立即对该参地采取查封强制措施,并将情况通过电话反馈给申请执行人王某。王某接到电话仍不放心。

8月7号一大早,他来到长白县法院门口,将刚刚赶到单位上班还没来得及换工装的唐法官堵到了门口。于是出现开头的一幕。

考虑到王某身体情况,唐法官在法院门口将本次执行的进展情况与对沙某参地已采取查封强制措施等一一向王某详尽的讲解。

王某听了唐法官的解释很欣慰,他没想到多年后自己的钱还有望要回来,不由的喜上眉梢与唐法官一聊就是一个多小时。

责任编辑:齐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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